新華社南昌9月23日電(記者李美娟)為加快建設一批佈局合理、功能完善、吸引力強、孵化成功率高的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江西省最近出臺新政策,從加強引導、完善服務、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鼓勵和扶持各地建設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
小企業創業基地是小企業創立、成長的重要載體。江西省新出臺的《關於支持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各地要鼓勵建設高起點、高標準的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重點支持利用各類閒置場地改造建設成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省級財政將在擴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基礎上,統籌安排部分資金用於支持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的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創業環境改造、創業輔導培訓、廠房場地租金等補助和對優秀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的獎勵。市縣政府將在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的同時,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
江西還提出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凡在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內創業的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等,在自主創業期間自籌資金不足的,均可向創業項目所在地的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貸款。其中,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5萬元;各類創業人員合夥經營的最高額度為20萬元;創辦企業且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企業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貸款最高額度為200萬元。
此外,江西省還規定,對在民營小企業創業基地創業的,從創辦之日起,3年內免繳物管費、衛生費和治安費,1年內減半繳納房租、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