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千家萬戶的平安
——公安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杭州督查見聞
新華社杭州9月26日電(鄒偉、吳曉春)為認真吸取瀋陽“8·28”火災教訓,9月,公安部決定在全國開展為期4個月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這項全國性行動開局如何?在各地實施情況怎樣?
9月中旬,公安部同時派出10個督查組分赴全國20個省區市同時進行明察暗訪。記者隨其中一個督察組赴浙江杭州等地實地採訪,不僅看到了當地社會單位和人民群眾努力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識、廣泛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積極場景,也了解到了公安消防部門為此所做出的諸多創新和努力,更感受到了社會各界全力確保消防安全的堅定信心。
“四個能力”建設成效初顯
“嗚——嗚——”的警報聲突然響起,送風口、排煙口立刻同時啟動,手持滅火器的保安一分鐘內就趕到警報位置,服務員揮著熒光棒準備開始疏散住客……其實,這裡並沒有火災發生,而是消防督查人員在隨機抽查被檢查單位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一個小小的煙頭“考驗”了一下樓層裏的煙感器。
“在事先不告知的情況下,能夠反應得這麼迅速有序,説明這家酒店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還是比較到位的。”督察組組長、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監督處副處長吳禮龍評價説。
“消防安全這根弦是千萬不敢松的。”被隨機抽查的這家酒店保安部經理施慶華告訴記者,每一個酒店員工都會接受三級消防培訓,不合格就無法上崗;酒店各個部門都建立了義務消防隊,每季度都會進行一次演練,並邀請客人一起互動參與。
按照公安部今年4月啟動的“防火墻”工程要求,各個社會單位紛紛加強了自身的“四個能力”建設——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督查中記者發現,“四個能力”建設的效果開始顯現——
在被抽查的超市、飯店等各個社會單位中,絕大部分員工都能準確説出“四個能力”的內容,清楚如何提示消防安全事項,掌握使用滅火器的基本技能,知道如何組織顧客疏散逃生;在這些單位的消防中控室,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全規章並能得到嚴格執行。
派出所消防監督成為又一把安全鎖
在杭州市拱墅區新文村,許多老百姓津津樂道著近年來防火形勢的有效改善:在外來人口、出租房成倍增加的情況下,今年1—8月份僅發生1起火災,損失900元,而前年、去年同期的數字分別為5起4萬元、3起2萬元。
村民們説,這應該歸功於杭州市公安局祥符派出所構建的“一呼百應、警民聯動”機制——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巡防隊伍建設,利用護村隊和企業內部保安力量採取警民聯動、消防治安聯防。
祥符派出所副所長趙東輝介紹,具體的做法有:一是為企業配備對講機,與派出所、社區統一頻道,能及時溝通求助,一呼百應;二是建議企業部署監控系統,接入派出所實時監測系統,能及時發現火災警情以及保安到崗情況;三是消防大隊、派出所、社區、企業之間實現信息共享、取長補短,既能採集火災隱患信息並分析解決,又能對好的防火自救做法加以推廣;四是使用“企業安防巡查本”,促進護村隊、協管員和企業之間的聯動。
“轄區內的每個社區都成立了義務消防隊,火災發生15分鐘內就能有隊員帶著器材趕到現場。”趙東輝説,派出所還會不定期組織集中演練,提高社區消防響應速度。
祥符派出所還充分挖掘垃圾清運工、送奶員、送報員、物業管理人員等力量,將發現的消防隱患信息,如哪家單位或出租房門口通道堆滿雜物,哪家把房子租作集體宿舍、哪家有個地下作坊等,及時提供給民警,使消防工作觸角逐步延伸到各個部位。
“派出所點多面廣、群眾基礎好,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中能發揮很大作用。”杭州消防支隊政委張飛軍説,今年支隊下發了有關細則,明確全市各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的範圍、職責、內容、要求等,並明確了派出所執法“三權”——部分消防監督檢查權,部分消防行政處罰案件立案、調查權,部分火災事故的統計、調查權,令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更加方便。
培養更多“消防明白人”是關鍵
“每個區域都有消防安全提示,各個防火門關閉,疏散通道沒有堵塞,水泵正常,中控室人員全部在崗……”在杭州歐尚超市大關店,保安部經理李超英給督查人員演示每天例行的消防檢查,對於各項消防措施,他都能如數家珍。
“像這樣的消防明白人越多,消防安全就越有保證。”張飛軍介紹,杭州消防部門特別突出人員培訓,充分利用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員等人員培訓時機,配套消防設施治理工作講解相關知識,培養出更多的“消防明白人”。
在各個社區,記者看到,民警通過廣播系統、黑板報、警務宣傳欄、宣傳橫幅和標語等多種形式,全面宣傳消防防火常識。消防部門還製作了統一課件,對賓館、學校、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分類分批施訓。
“人員密集場所是最出不起火災的地方,排查整治工作就是要從最薄弱的地方著力。什麼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麼地方;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督察組成員之一、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高級工程師楊棟説。
目前,杭州已經制定了“平安2010”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將省市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共聚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高層和地下建築、倉庫和廠房、住宅小區消防設施作為重點,並有針對性地採取工作措施。
其中,部門聯動是一大亮點:消防部門提請綜治部門將建築消防設施完好率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點考評內容;提請安監部門對專項治理工作,特別是涉及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進行協調和監督;並與房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聯合發文,解決消防設施維修資金的落實。
同時,消防部門與綜治、安監等部門協同配合,利用消防監督管理系統的相關信息,對本地區專項治理範圍內的建築進行逐一排查,做到底數清、信息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