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0月25日電(記者晏國政)山西省太原市日前提出,要實施“綠色百強”工程,用5年時間,在産業經濟領域培育100個左右符合綠色經濟要求、産值10億元至100億元以上的“綠色百強”企業,以構建以工業為主體的綠色産業體系,推動全市轉型跨越發展。
作為能源資源大省山西的省會城市,太原市産業結構偏重,受投資不足、缺乏新的重大項目支撐、龍頭骨幹企業偏少等因素影響,出現了轉型發展不足的問題。為推動綠色轉型發展,太原市近年來大力開展經濟社會領域綠色標準化工作,設置綠色高壓線政策,共制定頒布了27個綠色標準,是全國第一個系統制定綠色標準的省會城市。同時頒布實施《太原市綠色轉型促進條例》,使該市成為全國第一個以地方立法形式整體推動綠色轉型和區域性科學發展的城市。這些均使工業企業有了嚴格的“綠色”準入門檻。
太原市委、市政府近日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要以培育“綠色百強”企業為戰略抓手,加快綠色投資增長,全力推動工業的轉型發展,走集約、低碳、高效、多元循環的新型綠色工業化之路,全力構建以工業為主體的綠色産業體系,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太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兵生説,實施“綠色百強”工程,要“抓大不放小”。既要重視招大商和抓大項目、大投資,著力發展“頂天立地”的旗艦企業;又要著力開展全民創業,發展“鋪天蓋地”的中小企業,形成成千上萬個産值在100萬元以上的小企業。
為加快培育“綠色百強”,加速綠色工業化和經濟跨越發展,太原市委、市政府專門制定出臺了38條政策意見,在創優投資環境、構建實施高效的政策激勵機制、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等方面予以支持。其中明確規定,要設立綠色跨越獎勵基金,對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綠色企業,按照新增銷售收入千分之一比例予以獎勵。對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及以上的綠色企業,每上一個臺階對應獎勵一次,獎勵金額從10萬元到200萬元及以上不等。
太原市同時規定,政府服務“綠色百強”要講“立馬就辦”四個字。即對符合“綠色高壓線”和綠色標準要求的項目,要立馬進行辦理和服務,對不作為或辦事拖拉的部門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處理。
張兵生説:“通過‘綠色百強’的培育發展,到“十二五”期末,太原市要形成綠色産業體系的主要框架,全市GDP、財政收入、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再造一個新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