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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今年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全部下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記者25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報告中獲悉,到今年8月底,中央財政年初安排的692億元(含去年結轉的50億元)和追加安排的100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已全部下達。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的這份關於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調研報告指出,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進度加快,成效顯著。2009年,全國已完成新建、改擴建各類保障性住房2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13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76.9萬戶。中央預算安排投資195億元,支持技術改造項目4667個,拉動社會固定資産投資6787億元。2009年,中央財政安排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資金45億元,啟動了40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和1230個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截至2010年3月初,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總體工程建設進度56%,完成工程總投資55%。

    今年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已開工410萬套,佔計劃的70%;農村危房改造已開工68萬戶,佔計劃的56%。解決6467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新增農村電網線路42.3萬公里,建成農村公路約11.85萬公里,建成農村沼氣項目320萬個,水利設施新建及加固堤防4612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25萬平方公里。建成2.02萬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5500多個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網點。改造農村初中校舍面積768萬平方米,建成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校舍394萬平方米。4760個産業調整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穩步實施,345個自主創新和高技術産業化項目有序推進。

報告指出,總的看,近兩年實施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在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有效組織和有力推動下,建設情況總體較好,在保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一是拉動了投資和經濟增長,二是增加就業崗位,有效擴大了就業,三是加大“三農”、教育、衛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領域的投入,建成了一大批惠民、利民工程,促進了社會和諧。

我國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石秀詩25日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作的關於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調研報告中指出,我國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2010年,根據中央關於保持宏觀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貨幣政策的總要求,全國人大批准了國務院提出的中央財政安排公共投資9927億元的預算。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642億元,教育和衛生等社會事業建設投資981億元,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投資742億元,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投資2536億元。

    為了進一步推動中央關於“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增強人大監督工作的連續性和實效性,根據2010年監督工作計劃安排,從今年5月至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全國人大財經委、教科文衛委、農委和常委會預算工委成立四個調研組,分別對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教育和衛生等民生工程、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農田水利建設等重大公共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開展了跟蹤調研。

    報告從以下幾個方面談到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的實施成效:

    ——完善規劃,加大投入。國務院組織有關部門編制了2010-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國務院制訂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有關部門編制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規劃和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規劃。《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規劃》中確定的建設項目已全部開工。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對中央公共投資項目的投入。中央對財政困難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數額,從330億元增加到447億元。中央新增37億元投資用於高等教育“211”三期工程、新疆“雙語”幼兒園、民漢合校、內地新疆西藏班、民族院校等項目建設。新增20億元用於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安排370億元用於全國6240座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陜西省財政對市縣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準,由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400元。吉林省千方百計擴大社會融資,加大對企業技術改造的支持。

    ——改進管理,加強監督。國務院進一步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投資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分工合作,完善投資安排的會商協調機制。改進技術改造、科技創新、教育、衛生等項目的補助資金下達方式,發揮了地方的積極性,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有些地方推進小型農田水利産權制度改革,明晰産權、規範流轉,引導用水農戶通過合作組織等形式投工投勞,管理維護工程,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各地將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完成情況納入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審計監督,加大問責力度,確保工作落實。

    ——創新機制,講求實效。各地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積極探索,勇於實踐,高度重視機制創新,積累了一些有益經驗。吉林、山東等省將棚戶區改造與廉租住房保障統籌安排,有效解決了棚戶區內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有些地方對教育、衛生等民生工程的建築安裝、設備購置與配套設施建設等統籌安排,確保建設項目充分發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山東省強化産學研合作創新,與多所全國重點院校共建研發中心,啟動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四川省積極推行專利權質押貸款,支持高新技術産業發展。黑龍江省探索形成了適應分散經營或現代化農業經營的四種不同的節水灌溉運行模式。

    ——進度加快,成效顯著。如:2009年,全國已完成新建、改擴建各類保障性住房2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13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76.9萬戶。今年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已開工410萬套,佔計劃的70%;農村危房改造已開工68萬戶,佔計劃的56%。

規劃欠嚴謹、安排比較分散、實施不夠規範
——我國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仍存在困難和問題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調研報告指出,今年各地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實施情況比去年有較大改進,但仍然存在五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石秀詩10月25日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關於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中談到了這些困難和問題:

    ——有些同志的思想認識仍不夠統一。有的同志沒有認識到“三農”、教育衛生、科技創新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是與改善民生、産業升級密切相關的工程,是長期的社會工程;有的同志認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推進舊城改造、美化城市環境的難得機遇,盲目追求擴建、新建,攤子鋪得很大;一些地方對技術改造的範圍界定得不夠明晰,科技創新項目安排重點不夠突出;有的對後續技術改造投資信心不足,缺乏積極創新的動力;有些地方對農田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不高,籌資困難,儘管中央財政給予了大量的資金補貼,但農田水利建設“最後一公里”梗阻的問題仍然沒有很好解決。

    ——有些項目建設規劃仍不夠嚴謹。有些地方制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對居民保障需求缺乏準確的調查統計,簡單地根據中央補助資金數額編制建設規劃,造成規劃和實際需求不一致;有些地方制訂的規劃只有建設總規模和資金總需求,對各級政府承擔的資金數額和比例等沒有明確要求,導致規劃難以有效實施;有的項目因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不配套,使居民遲遲不能入住;個別地方將保障性住房建在城市郊區,缺少教育、醫療、交通等設施,給居民的工作、生活、出行帶來不便。一些地方對區域內的教育、衛生資源配置缺乏科學規劃,或者執行項目規劃不嚴格,超規模、超標準建設,造成資金浪費。有的地方為改善城市形象,盲目拆遷,甚至將醫院和學校遷建至尚未開發的地區,嚴重影響群眾看病就醫和子女就學。有些地方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前期準備不足,可行性研究和申報等工作的時間很短,使規劃質量受到一定影響。

    ——有些項目安排仍比較分散。雖然中央財政安排了大量公共投資,但由於建設項目安排過多,所需資金與實際投入仍存在較大差距。今年中央財政提高了對地方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補助標準,但每套住房平均也只有2.37萬元,相當於投資額的30%左右,許多省級財政補助數額又比較少,籌資和建設責任主要落在市、縣、區政府身上,基層政府普遍反映壓力很大。今年中央公共投資中用於衛生等民生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自主創新項目的資金所佔比例較低,難以滿足建設資金的需求。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長期穩定投入機制尚未建立,資金安排規模與實際需求差距很大。

    ——地方資金配套仍相當困難。據衛生部反映,2009年規劃的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中央投入比重佔48.7%,地方配套比重佔51.3%,其中由基層衛生機構自籌的比重又佔到地方配套資金的51.7%,落實比較困難。截至今年5月,去年要求地方配套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平均到位率只有68.4%,有的省份僅有30%,嚴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江蘇省2009年安排19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共需投資6.5億元,中央和省級財政僅投入3.07億元,其餘3.47億元由市縣財政配套和群眾自籌,落實困難。

    ——有些項目實施仍不夠規範。部分已經建成的教育、衛生建設項目,有的功能設計不夠合理,難以滿足教學和醫療服務的需要。有些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用房按照普通辦公場所的標準建設,新購置的醫療設備缺乏適宜場所而無法使用。有的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尚未竣工即投入使用,給師生安全帶來隱患。部分地方對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項目仍然重審批、輕管理,招標投標、工程監理、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等不夠規範。有些農田水利建設工程管理粗放,産權不明晰,管理責任不落實,農民缺乏參與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建議:
做好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後續安排 堅決防止“半拉子工程”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對於正在實施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不僅要有當前的週密安排,更要有長遠的考慮和打算。”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石秀詩25日代表專題調研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有關報告時説。

    石秀詩在作關於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調研報告時説,到今年年底,中央預算安排的公共投資已經基本下達完畢,但很多項目的收尾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後續的投資可能還不少。各級政府應該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更多地著眼于長效機制建設。

    為此,調研報告建議,從各地公共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看,有不少項目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全面完成,後期的功能完善和有效運營所需的時間會更長。各地區、各部門應當繼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後續安排,加快工程進度,完成項目的續建、投産和收尾任務,堅決防止“半拉子工程”。

    同時,調研報告還對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提出了以下建議:

    ——與制定“十二五”規劃緊密銜接。要將城鄉居民的基本住房建設納入“十二五”規劃,建立政府主導、企業運營、居民參與的基本住房共建機制,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應當將提高我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推動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結構調整的著力點,提出明確的政策措施,並將技術改造、自主創新作為“十二五”期間促進産業技術進步的重點工作;要結合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編制好“十二五”教育發展規劃;要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制度,將維護基本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作為“十二五”期間的一項重點任務;要將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作為“十二五”時期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

    ——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目前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中存在的許多困難和問題,都與政府投資管理體制有關。應當將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作為“十二五”時期體制改革的重點,切實建立起各級政府“責權一致”、“責任與財力相匹配”的投資體制。

    ——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從根本上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問題,需要圍繞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標,建立健全我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多渠道、可持續,逐步建立起比較統一的保障模式。在房源籌集上,應堅持宜修則修,宜建則建。建設投資應當以政府引導、社會投入為主。在保障方式上,應以發放租賃補貼,增強低收入居民承租住房的能力為主。在資金籌措上,實行金融扶持為主,財政投入主要用於對低收入困難家庭購房或租房的定額補助。

    ——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財政體制。應該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實事求是地確定政府的支出範圍和責任。對於政府應該承擔的支出,如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社會保障等公共支出,要合理安排、重點保障;對於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和農田水利等支出,應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投資,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對於企業發展、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改造等,主要應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要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政府之間的支出責任,著力解決基層政府責任過重、財力保障不足的矛盾。要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健全縣級政府的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提高基層政府的公共投資和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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