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周英峰、鄒偉)記者10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下發《今冬明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二項措施》,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全警動員,堅決遏制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措施一:加強車輛行駛速度管理,嚴查超速
以高速公路和國省道以及事故多發路段、多霧結冰路段為重點,嚴厲查處超速違法行為。加大對疲勞駕駛、逆行、違法超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措施二:管住7座以上客運車輛,六項必查
加強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檢查,做到乘載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駕駛資格必查、車輛審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必查、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
措施三:集中整治貨車隱患,不讓“禍”車上路
對在用的重、中型貨運車輛的定期檢驗情況進行一次清理;在核發檢驗合格標誌時,嚴格落實貨車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和安裝側面、後下部防護裝置等查驗要求。對安全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措施四:開展運輸企業集中整治,管好“自家”車
會同有關部門對運輸企業安全運行狀況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對營運車輛安裝和使用GPS監控系統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
措施五:嚴格營運駕駛人管理,強化源頭安全意識
每月對營運客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進行一次清理,對交通違法記分臨近12分未處理的駕駛人進行一次警示教育;對累積記滿12分的,抄告運輸企業及交通運輸部門責令禁運,並限期到公安交管部門參加學習並接受處理。
措施六:全力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分級督辦
會同有關部門對今年以來排查出的事故多發路段、秩序混亂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和管理設施嚴重缺失路段、公路橋梁隱患的整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驗收。對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徹底的,實行省、市、縣三級掛牌督辦。
措施七:積極應對惡劣天氣,科學應對處置
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制定惡劣天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範預案。及時發佈應對惡劣天氣採取的交通管控、分流等工作信息,提前做好交通引導。
措施八:強化區域警務合作,攜手解難題
以長途客運、旅遊包車、臥鋪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其駕駛人為重點,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區域警務合作,實行聯勤聯動,開展區域性整治。對從事異地運輸的營運大貨車,登記地和使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無縫對接”,嚴防失控漏管。
措施九:加強宣傳,普及冬季出行常識
追蹤典型案例、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教育功能,向運輸企業及駕駛人和社會公眾集中傳播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知識。
措施十:強化督導檢查,確保措施落實
落實對重點地區的督查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檢查;開展市地之間、縣(市、區)之間異地交叉檢查。對督促檢查發現的問題,堅持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
措施十一:加強預警研判,科學預防
堅持周分析、半月會商、每月通報事故預防工作制度,及時調整措施對策。每月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案開展評析,深入查找薄弱環節,跟蹤抓好問題整改。
措施十二:積極建言獻策,完善長效機制
認真剖析今年以來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主動向黨委、政府和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彙報,提出過硬措施,完善部門合作、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公安部交管局還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要多了解一些冬季交通出行常識,做好車輛換季保養,保持安全車速,遵守交通信號燈,不爭道搶行,注意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