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新形勢下工商聯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中共中央統戰部負責人就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著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作出的一項重大舉措,是統一戰線中的一件大事。《意見》對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觀點、政策和舉措,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工商聯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近日,新華社記者就《意見》的有關情況採訪了中共中央統戰部負責人。
問:《意見》如何闡述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重大意義?
答:《意見》強調,工商聯工作是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和經濟工作的重要內容,明確了工商聯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意見》充分肯定了工商聯組織的獨特優勢,強調工商聯聯絡著廣大的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在宣傳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工商聯作為我國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各類企業、工商社團和工商界人士的聯合組織,在協助政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服務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方面作用日益突出;工商聯組織與境外工商界有著廣泛聯絡和友好合作關係,是我國擴大對外經貿交往、開展民間外交的重要渠道;工商聯作為統一戰線的重要組織,擔負著團結凝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重要責任。
在此基礎上,《意見》從四個方面闡述了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的重要意義,強調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是堅持和完善我國基本經濟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科學發展的需要,是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是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不斷提高我國開放型經濟水平的需要,是鞏固發展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加強黨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領導的需要。
問:《意見》提出的工商聯工作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工商聯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堅持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的方針,全面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不斷增強凝聚力、影響力、執行力,把工商聯建設成為政治堅定、特色鮮明、機制健全、服務高效、作風優良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問:《意見》如何闡述工商聯的性質和基本特徵?
答:《意見》指出,工商聯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在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有著重要影響,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意見》強調,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有機統一,是工商聯的基本特徵。統戰性主要體現在工商聯是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組織,決定了工商聯的政治方向、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經濟性主要體現在工商聯由工商界及其人士組成,直接服務於經濟建設。民間性主要體現在工商聯具有商會性質和職能,其組織方式和工作機制不同於政府機構。
問:《意見》對工商聯的工作對象和基本任務作出了什麼規定?
答:《意見》規定,工商聯工作對象主要包括私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成份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資企業等,私營企業出資人、個體工商戶、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業者等。
工商聯的基本任務是: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培養擁護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隊伍;參加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推動經貿交流和協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加強行業協會商會建設,服務非公有制企業發展;參與協調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反映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問:《意見》是如何闡述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導作用的?
答:《意見》指出,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是工商聯的重要職責。要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在黨的領導下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理念,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積極參與光彩事業及其他社會慈善事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致富思源、回報社會,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貢獻。深入開展“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評選表彰活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事跡,協助黨和政府加強輿論引導,營造有利於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支持所在企業建立黨的組織,為黨組織開展活動、發揮作用提供必要條件。
問:《意見》是如何闡述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中的重要作用的?
答:《意見》指出,工商聯作為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組織和人民政協的重要界別,要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聯絡,深入了解他們的意願和要求,向黨和政府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參與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貫徹執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社會環境的改善。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幫助其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積極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
問:《意見》是如何闡述充分發揮工商聯在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中的助手作用的?
答:《意見》指出,各級政府要注重發揮工商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優勢,建立相關重要經濟決策委託工商聯徵詢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意見的制度,做出相關決策應充分聽取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意見和建議。吸收工商聯參加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參與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商聯要積極開展民間外交,加強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更好為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國際合作提供服務。要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信息、法律、融資、技術、人才等方面服務,幫助非公有制企業更好推進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不斷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抵禦風險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
問:《意見》是如何闡述充分發揮工商聯在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中的促進作用的?
答:《意見》指出,工商聯要認真履行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指導和推動商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內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宣傳政策、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加強自律的作用。全國工商聯作為有關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要參與制定行業協會商會政策法律的有關工作。
問:《意見》是如何闡述充分發揮工商聯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中的積極作用的?
答:《意見》指出,工商聯參與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和其他有關企業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動勞動關係立法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建設,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係中的重大問題和調處勞動爭議。要引導非公有制企業依法與工會就職工工資、生活福利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要正確協調處理投資者利益和勞動者權益的關係,引導非公有制企業積極創造就業崗位,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問:《意見》在加強工商聯自身建設方面有哪些新舉措?
答:《意見》指出,要加強工商聯會員隊伍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廣泛性和代表性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工商聯會員發展工作。適當提升企業會員和團體會員比重,注重吸收行業協會、行業商會、異地商會等經濟類社團。按照思想品質優、社會貢獻大、公眾形象好、參政議政能力強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工作。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才隊伍建設。
《意見》指出,要加強工商聯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各級工商聯領導班子,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履職能力建設。把綜合素質好、各方面表現優秀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選拔到各級工商聯領導班子。
《意見》指出,要加強工商聯基層組織建設。縣級工商聯和基層商會組織是工商聯工作的組織基礎和重要依託。要切實加強縣級工商聯和基層商會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發展和管理會員、聯絡和服務企業方面的組織作用,在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縣級工商聯和大中城市區工商聯要做好鄉鎮、街道、社區、市場等的基層商會建設,加強對基層商會工作的指導。
《意見》指出,要加強工商聯機關建設。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聯自身特點的工作制度,促進工商聯機關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提高執行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服務科學發展和實現自身科學發展。著眼統一戰線和工商聯事業長遠發展,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工商聯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幹部培養、考核、激勵機制,全面提高幹部綜合素質,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幹部隊伍。
問:《意見》在加強和改善對工商聯工作的領導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意見》指出,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工商聯工作的統一領導,把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工商聯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落實黨委領導班子抓工商聯工作責任。重視工商聯黨組協助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加強對工商聯工作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宣傳,加大工商聯機關幹部教育培訓、輪崗交流、選拔使用等工作力度。
《意見》指出,各級政府要按照黨和國家關於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對工商聯工作的指導和支持,為工商聯充分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建立政府聯絡工商聯的工作制度,政府領導班子中要有專人負責聯絡工商聯。工商聯辦公經費和考察調研、教育培訓等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意見》指出,統戰部作為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要經常研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和工商聯工作,協助黨委制定並貫徹落實有關工商聯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工商聯領導班子建設。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工作和工商聯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意見》指出,要發揮工商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中國共産黨章程》的有關規定,工商聯黨組要切實履行職責,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把握工商聯工作正確方向。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做好工商聯幹部人事工作。支持工商聯主席工作,發揮黨外幹部作用,搞好合作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