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 為推進全國“打拐”專項行動,深化反拐綜合治理,公安部、全國婦聯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建立來歷不明疑似被拐婦女兒童和被解救婦女兒童信息通報核查機制。
通知要求,各級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密切聯絡婦女群眾的優勢,依託建在2000多個縣婦聯的12338維權熱線、建在街道、鄉鎮的婦女維權站(點)及建在村和社區的婦女之家,對於涉及拐賣婦女兒童的舉報、投訴,以及發現來歷不明、疑似被拐的婦女兒童,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同級公安機關或撥打110報警。各級公安機關接到婦聯組織通報的信息後,要立即部署核查,從中發現拐賣犯罪線索,及時立案偵查,抓獲拐賣犯罪分子,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嚴厲打擊拐賣犯罪。其中,對來歷不明、疑似被拐兒童,要及時採血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
通知規定,各級公安機關要將解救的被拐賣婦女兒童信息及時通報同級婦聯組織,並與婦聯組織加強協作配合,結合本地實際,共同採取措施加強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救助、康復工作。基層婦聯組織要按照國家反拐行動計劃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主動了解婦女兒童的需求,加強與社區相關部門協調聯動,開展走訪關愛、教育培訓、心理康復等多種形式的維權服務,注意保護被解救婦女兒童的個人隱私,幫助被解救婦女兒童儘快回歸家庭、重返社會,切實維護被解救婦女兒童的各項權益。
通知強調,打拐工作關係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公安機關、婦聯組織要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高度重視,週密部署,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