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吉林省限制出臺新的調價項目 適時實行價格干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11月23日電(記者劉毅非、褚曉亮)從11月22日起至明年一季度末,未經省政府同意,各地一律不得出臺新的調價項目……這是吉林省為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提出的一項新舉措。11月22日,吉林省政府發出了《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在貫徹國家相關要求的基礎上,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調控措施。

    吉林省政府要求,要嚴控調價項目,穩定市場預期,嚴格控制、慎重出臺政府調價項目。還要密切關注市場變化,適時實行價格干預。價格出現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的地區,由物價部門提出意見,當地政府同意並報請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權,以當地政府名義對生産和經營企業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並及時向社會公告。

    吉林省還提出,要推動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發揮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和大型商戶的作用,提高經營者價格自律意識。倡導誠信經營,嚴格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組織貨源平抑物價。對帶頭漲價或具有漲價傾向的業戶,要通過採取召開告誡會、發佈提醒告誡函等形式,敦促其合理定價。

 
 
 相關鏈結
· 食用農産品價格漲幅縮小 生産資料價格小幅回落
· 河北啟動價格應急監測預警 主要數據週報改日報
· 商務部就反傾銷稅徵收期限和價格等問題發佈公告
· 重慶市八項舉措穩定消費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