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司法部就“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
——司法部負責人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華社記者就此採訪了司法部負責人。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重要意義。

    答:我國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律師工作和律師隊伍建設。黨的十六大以來,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發展律師事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為做好律師工作指明了方向。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推動新時期律師工作實現新發展,中央作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決策,批准轉發了《意見》。《意見》闡述了律師工作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闡明了堅持律師工作社會主義方向的根本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健全完善律師工作體制機制的主要內容和途徑,強調了對律師行業發展的扶持和保障政策,回答了律師事業發展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新時期推動律師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意見》的出臺,對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促進律師工作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問:《意見》對堅持律師工作的社會主義方向是如何闡述的?

    答:《意見》明確提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大力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和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律師隊伍。

    《意見》強調要切實做到4個“始終堅持”:一是始終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二是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律師工作,把律師工作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中來謀劃和推進,把依法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三是始終堅持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本質屬性,引導廣大律師忠誠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使命,切實做到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四是始終堅持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律師行業黨組織、律師黨員要自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

    問:《意見》對加強律師隊伍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答:《意見》對加強律師隊伍教育管理主要提出了5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強律師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律師隊伍建設的根本,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律師,切實增強廣大律師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深入開展律師隊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促使廣大律師努力在執業活動中實現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大力開展社會主義律師文化建設,培育和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執業精神。

    二是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大力加強以“嚴格依法、恪守誠信、勤勉盡責、維護正義”為核心內容的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健全律師誠信執業制度,使廣大律師恪守職業道德,努力成為社會誠信建設的倡導者、推動者和示範者。大力加強律師行業作風建設,建立健全律師行業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實行律師從業人員誠信宣誓制度和律師事務所誠信公約制度,不斷提高律師行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強律師業務素質建設。以提高律師服務能力為重點,大力加強律師教育培訓工作,使廣大律師精通法律、熟悉國情、了解社會,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加強律師事務所業務建設,提高業務質量。

    四是加強對律師執業活動的指導監督。完善與律師法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和行業規範,健全覆蓋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準入與退出、日常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等各個環節的律師管理工作制度體系。加強律師協會行業規範建設,建立覆蓋律師執業活動各方面、各業務領域的行業規範體系。進一步規範律師執業檔案管理工作,儘快實現對律師跨地區執業的動態監管。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日常執業活動的監督。

    五是加強律師事務所建設和管理。堅持和完善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制度,嚴格審批程序,把好律師事務所準入關。完善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律師事務所管理職責落實機制,明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合夥人的管理職責,督促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切實加強對本所律師執業活動的日常管理監督。

    問:《意見》對進一步健全完善律師工作體制機製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意見》從4個方面對進一步健全完善律師工作體制機製作出了具體規定。

    一是健全律師執業準入機制。嚴格律師執業準入條件和程序,加強律師執業申請的審核工作,切實把好律師隊伍“入口關”,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不好的,不能當律師。加強律師實習制度建設,健全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指導制度,嚴把實習鑒定關。

    二是健全律師執業狀況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制度,司法行政機關每年要對律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的執業和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律師協會要對律師上一年度的執業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建立科學的行業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制度,進一步實現對律師執業活動的有效監督,引導律師事務所通過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來提高行業競爭力。

    三是完善律師執業獎懲機制。加大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表彰力度,加強律師行業先進典型的表彰宣傳工作。完善律師執業懲戒相關法規、規章和行業規範,使執業律師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和失德行為都有對應的處罰依據。加大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查處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妨礙司法公正、擾亂公共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執業紀律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清理出律師行業。

    四是完善律師管理體制。司法行政機關作為律師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律師的管理,切實履行好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的監督、指導職責。律師協會要發揮好黨和政府聯絡廣大律師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好促進行業建設、指導業務發展、規範執業行為、維護行業權益、加強執業監督的職責,提高行業自律管理能力,依法維護律師合法權益。

    問:《意見》對加大律師行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作出了哪些安排部署?

    答:《意見》強調從5個方面加大律師行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

    一是加強律師執業權益保障。完善刑法、刑事訴訟法關於律師執業權利的有關規定,制定進一步保障和規範律師執業權利的意見,認真落實法律賦予的律師在會見、閱卷、調查取證等方面的執業權利,完善訴訟中聽取律師意見的制度。切實保障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審理中律師調查取證的權利,為律師執業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積極拓展律師業務領域,推動律師業務轉型和升級,努力為律師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搭建平臺。

    二是完善律師工作經費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和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對律師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給予必要的補貼。合理確定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經費補貼標準,使其與律師承辦案件的成本、律師的基本勞務費用相適應。對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財政部門要繼續予以必要的支持。加大律師培訓投入,將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律師培訓工作所必需的經費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依託司法行政系統現有教育資源建立律師培訓基地,將律師繼續教育工作納入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

    三是完善律師行業財稅、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政策。完善律師行業的會計核算辦法,合理設置律師事務所會計科目,嚴格稅收徵管。依法規範律師事務所與其聘用的律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勞動用工關係,依法推進律師按照統籌地區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加大對律師行業遵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律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律師人才培養選用機制。進一步加強律師人才隊伍建設,明確發展目標,健全工作機制,落實相關人才政策。加大從律師中選拔法官、檢察官的力度,鼓勵優秀律師通過公開選拔、公務員錄用考試等途徑進入黨政機關。實施律師行業優秀人才和後備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律師人才專家庫,推薦選拔優秀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為在國(境)外上市的中國企業和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型骨幹國有企業提供法律服務。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著力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眼光、精通涉外法律業務的高素質律師人才。

    五是加強律師管理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加強司法行政機關特別是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司法行政機關律師管理工作建設,配備專職律師管理人員,強化管理力量。加大對律師協會經費支持力度,進一步研究解決律師協會辦事機構經費政策的有關問題。

    問:《意見》對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從3個方面強調要大力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

    一是加強和改進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對律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律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聽取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彙報,支持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律師工作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律師執業創造良好環境。

    二是進一步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責任機制,健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司法行政機關黨委(黨組)直接領導(指導)、基層黨組織建在律師協會或律師事務所、地方和部門黨委(黨組)齊抓共管的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格局。全面加強律師行業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

    三是進一步健全律師黨員的培養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實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進一步增強律師行業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點做好在優秀青年律師中發展黨員的工作。為優秀律師特別是優秀律師黨員參政議政創造條件。

    問:司法部對貫徹落實《意見》有什麼考慮?

    答:貫徹落實《意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司法行政機關將精心組織、週密部署,結合製定律師行業“十二五”規劃,把《意見》中提出的各項任務措施逐項加以細化,積極穩妥推進《意見》的貫徹實施。我們相信,在各級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及社會各界的重視、關心和大力支持下,經過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律師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夠促進我國律師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相關鏈結
· 司法部就《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處罰辦法》答問
· 司法部:截至2009年底全國執業律師已達16.6萬人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