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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10年兩次發放物價補貼總額達到1.7億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11月23日電(記者 蔡玉高)記者23日從江蘇省人民政府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價格上漲聯動補貼機制,今年這個省兩次啟動低收入群體價格上漲動態補貼,總額達1.7億元的物價補貼將於本月底全部到位。與此同時,江蘇省還將進一步擴大物價補貼的發放範圍。

    江蘇是全國較早實行物價補貼機制的省份。2005年8月,江蘇建立困難群眾物價補貼機制,規定當年度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漲幅超過3%時,對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按當地一個月低保標準全額發放物價補貼。2008年4月,江蘇又將按年啟動的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調整為按季啟動,即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漲幅超過3%時,即對城鄉低保對象按當季末月各地低保標準的25%發放物價補貼。

    江蘇省物價局局長周衛國在23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根據價格上漲聯動補貼機制,省物價局配合民政、財政部門先後於7月和11月兩次啟動補貼機制,省級財政補貼資金8799萬元,加上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補貼總額達到1.7億元。為保障學校食堂飯菜價格穩定,各地也出臺了相關措施。

    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的重要舉措,江蘇省還將進一步落實低收入群體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省政府副秘書長徐立介紹,根據價格指數變化情況,江蘇將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及特殊困難人群發放臨時價格補貼。與以前相比,發放範圍有所擴大,增加了城市無業人員和孤兒等困難群體。

    徐立表示,按隸屬關係,由各級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對部分學生及相關食堂、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進行補貼。各級教育部門也要採取有效措施,在確保學生食堂飯菜質量的前提下,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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