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29日電(記者陳冀)今年7月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廣東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呈上升趨勢。特別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農副産品價格一度出現較大幅度上漲,加大了城鄉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廣東省緊急出臺“二十三條”措施穩物價、保民生。
記者了解到,“二十三條”措施主要圍繞著大力發展農副産品生産、穩定和保障農副産品市場供應、做好煤電油氣運協調工作、降低農副産品生産經營成本、規範市場和價格秩序、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和信息發佈、完善穩定價格應急處置機制、做好特定群體基本生活保障、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加強組織保障等十個方面。
在所採取的措施中,將落實農業補貼政策,適當擴大蔬菜批發市場建設規模,並完善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廣東省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少量混裝其他農産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範圍內的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在開展農副産品價格監測的基礎上,加強農副産品等生活必需品價格走勢的分析和預警。逐步在各縣建立“農産品價格直通車”。強化農村價格信息員和大型集貿市場價格信息員隊伍建設。
“二十三條”措施還著重完善穩定價格應急處置機制。一方面,在今年年底前,對優撫對象和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分別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並將儘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另一方面,出臺一批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價格惠民措施。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審慎出臺政府調價項目,尚未實施的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暫緩出臺。除國家和省部署的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外,其他新提價項目一律從嚴控制。
廣東省物價局負責牽頭貫徹落實“二十三條”措施,有關負責人表示,必要時將啟動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臨時干預。遵循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相結合的原則,當居民消費價格持續較快上漲、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顯著上漲,並給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帶來較大影響時,根據廣東省應對價格異動預案,經省政府批准實行臨時干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