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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水客”行動首月查獲案值近5000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王優玲)記者30日從海關總署獲悉,打擊“水客”走私專項行動首月,深圳、拱北海關立案查辦“水客”走私違規案件939起,案值4987.5萬元,涉稅501.32萬元,查扣紅酒、香煙、電子産品、反動書刊、貨幣等涉案物品一批。

    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強調,“水客”走私破壞國家對外貿易管制,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同時引起市場不公平競爭,破壞內地市場經濟秩序。“水客”攜帶境外未經檢驗的藥品、食品、日用品進境銷售,對國民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此外,“水客”每天頻繁進出境,影響口岸正常進出境秩序。對於部分“水客”團夥聚眾衝關、暴力抗拒執法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情事,海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該負責人説,當前“水客”走私呈現出群體化、職業化、團夥化的特點,職業“水客”在走私團夥操控下,進行著“螞蟻搬家”式的走私,其性質幾乎等同於有組織偷運。9月中旬,海關總署部署在深圳、拱北海關開展了打擊“水客”走私專項行動。

    據介紹,“水客”是指受走私團夥雇用,以賺取“帶工費”為目的,頻繁往來于粵港、粵澳之間,通過旅檢等渠道,把涉稅貨物或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化整為零,攜帶、運輸進出境的人員。從海關和邊檢部門掌握的情況看,每天在深圳、拱北各口岸往返帶貨的職業“水客”在8000人以上。這些“水客”混雜在數十萬客流之中,每天攜帶數量不等的物品頻繁進出境,進出境次數少則3至5次,多則10余次,最多的一天可達50次以上。

    從海關查獲的案件來看,“水客”走私物品主要為體積小、價值大、科技含量高或品牌價值大、市場緊俏的應稅商品。此外,也包括毒品、貨幣、淫穢盜版光盤等非稅物品。據統計,2008年至2009年,深圳、拱北海關各口岸共計驗放進出境旅客5.5億人次,查獲各類“水客”違法情事36.8萬起。

    “水客”走私活動通常包括三個階段,即在境外組織貨源並“化整為零”、“水客”“螞蟻搬家”偷運過關、境內“化零為整”銷售牟利。近來,海關發現,有水客集團在口岸附近臨時要求旅客帶東西過關,並支付一定費用。海關提醒,旅客遇到此種情況應斷然拒絕,以配合海關執法。同時旅客也可以向海關舉報,為打擊“水客”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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