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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團:中國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具國際可比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墨西哥坎昆12月3日電(記者王玉玨 劉莉莉)中國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代表團高級顧問周大地3日在這裡指出,中國公佈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數據是經得起國際社會分析和諮詢的,報告本身具有國際可比性。

    周大地説,中國每兩年提供一次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按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計算方法做了很多調查,並根據IPCC的缺省數字和中國情況進行了基礎上的完整。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不僅相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説做得非常仔細,相對於發達國家而言也是製作得非常認真。

    他説,中國提供的數字經得起國際專家檢驗和諮詢,“很多情況下都是外界對中國經濟活動和能源消費研究不夠,對中國遇到的具體技術困難了解不夠,同時加上過去帶有的一定偏見”,造成一些人認為中國的數字不夠透明。

    周大地指出,中國經濟發展速度很快,經濟活動主體內容變化比較多,所有制體系在不斷轉換過程中,真正要把經濟數字、能源消費數字從計劃經濟統計體系轉成市場活動為主、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統計體系,要經過很大的技術性改進過程,這幾年中國在非常認真地推進這個過程。

    周大地説,隨著中國統計體系近年來不斷改進,中國對於國內碳強度、經濟活動總量和能源消費總量的統計途徑在改進,“中國在技術方面不斷完善統計方法,是具有國際可比性的”。

    他還指出,在氣候問題談判中對中國提出的所謂“透明度”問題,其實是一些國家企圖讓中國像發達國家一樣承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承諾和任務。

    “透明度”問題即“三可問題”,指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在去年的哥本哈根大會上,“三可問題”就是談判焦點之一。在今年的坎昆會議上,有關爭議依然存在。

    周大地解釋説,“三可問題”是要對發達國家資金援助和技術轉讓實行“三可”,而某些發達國家反過來要求對發展中國家在援助下的減排行動和適應行動實行“三可”。中國對於很多減排行動都是主動承諾,屬於自願,並非在外來資金援助和技術轉讓條件下採取的,不應納入“三可”範圍。

    周大地説,“三可問題”是技術詞彙,過去美國曾要求中國像發達國家一樣承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承諾,現在有些國家拿“三可問題”説事,是企圖利用“三可問題”達到原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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