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2月10日電(記者毛海峰)陜西省政府日前制定下發了《陜西省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要求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在行政處罰時必須公平公正,同事同罰。
近年來,陜西省在行政執法領域輕錯重罰、重錯輕罰,以罰代管、重罰輕管的現象時有發生,處罰不公、處罰牟利和處罰懈怠仍然存在。為保證執法公正,陜西省政府法制辦按照陜西省政府要求,歷時3年籌劃,進行5次省內外調研,反復論證修改起草了《陜西省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現已全省印發執行。
《規定》共二十條,強調行政處罰要平等,要有法定依據,要符合法律的目的,對違法相對人採取的措施應當必要適當,可以採取不同方式實現行政管理目的的,應當採用沒有損害或者損害最小的方式。強調行政機關對處罰裁量權要制定基準,要壓縮執法單位的自由裁量空間,防止隨意處罰。強調影響重大的處罰案件要按照規定公開,要向規定機關備案。同時,還規定了從重處罰、從輕減輕處罰和不予處罰的具體情形,公民認為行政處罰不公可以向各級政府法制機構和行政監察機關投訴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