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13日電(記者 張雲龍、周亞軍)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了解到,“十一五”期間,內蒙古扶貧開發工作取得喜人成績,全區貧困人口由2005年的130萬人減少到2009年的55萬人,貧困地區整體經濟水平有所提高,部分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旗縣初步具備了自我發展能力和條件,個別旗縣經濟實現了超常規發展。
內蒙古連續五年把扶貧開發列入自治區十大民生工程來抓,並結合地區實際,自主制定了扶貧標準。2009年,內蒙古自主劃定的貧困人口標準為農區人均年收入低於1560元、牧區低於1800元,比國家標準分別高出360元和604元。
“十一五”以來,中央對內蒙古財政扶貧資金投入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增長,2009年超過9億元。自治區本級扶貧配套資金也逐年增長,2008年為7000萬元,2009年增加到1.08億元,2010年達到了1.2億元。“十一五”以來,中央和自治區用於扶貧開發的投入共計70多億元,其中財政扶貧資金近30億元。內蒙古各盟市旗縣也都千方百計增加扶貧投入,逐步把扶貧投入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
近年來,內蒙古對少數民族聚居區、邊境牧區和革命老區等特殊類型貧困區域開展了集中攻堅,對這些區域在政策、資金等各方面給予重點傾斜。內蒙古先後組織了137個區直機關單位對特困地區興安盟進行定點幫扶,累計到位資金(物資)達10億元,幫扶呼倫貝爾市人口較少民族到位資金超過3億元。自治區新增財政扶貧資金的60%用到了牧區扶貧項目上,牧區旗市人均扶貧投入明顯高於全區平均水平。
“十一五”期間,內蒙古堅持把扶貧開發措施與地區經濟發展戰略相銜接,分類進行扶持。完成了5000個重點貧困嘎查村整村扶貧推進任務,實施了六期移民扶貧項目,搬遷貧困農牧民13550戶、5.42萬人,基本實現了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重點推進2000個嘎查村整村扶貧項目,進一步明確扶貧開發對象和範圍,把扶貧標準以下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扶持範圍,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區貧困人口比2010年減少一半,貧困地區發展差距明顯縮小,貧困人口生活質量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