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22日電(記者夏冠男)今年年初海南發生的“毒豇豆”事件給海南冬季瓜菜生産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為保證今冬明春冬季瓜菜質量安全,從源頭上杜絕高農藥殘留瓜菜流入市場,海南省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措施整頓農藥市場,規範農藥使用行為。
從今年11月1日起,海南開始實施新修訂的《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規定》要求,海南在原來禁止銷售、使用16個農藥品種的基礎上,把農業部規定限制使用的農藥列入海南禁止銷售使用的範圍,禁用品種增加到52個,為全國最多。
據了解,為防止違禁農藥進入海南,有關部門將在港口、碼頭、火車站等口岸設立農藥檢查站,對進入海南的農藥進行檢查。對於生産、運輸、儲存、銷售禁用農藥的將給予重罰:沒收違禁農藥和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農藥經營單位,吊銷其農藥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海南還推行了冬季瓜菜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疏于監督管理造成瓜菜農藥殘留超標事件,或者發生使用禁用農藥的事件,將直接追究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於不配合監管部門監督檢查農藥銷售使用、發現違法使用農藥不及時報告、對農民安全使用農藥指導力度不夠的行為,將追究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日前,海南省政府還根據《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制定了《海南省舉報違法經營使用農藥獎勵辦法(試行)》,舉報在農藥經營過程中違法銷售國家和海南省明令禁用農藥的行為,最高將給予舉報人獎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