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23日電(記者 齊雷傑)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河北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將獲得助學資助,資助面約佔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
記者從河北省教育廳獲悉,這項資助制度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補充。資助對像是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與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或農村特困救助範圍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等將獲得優先資助。
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市、縣結合實際在1000元至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至3檔。民辦學校資助面由各市和省直管縣根據當地財力和生活水平確定。另外,各普通高中還將建立學費減收和免收制度,每年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經費,專項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