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促進價格運行平穩有序,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繼續加大清費降價工作力度,切實落實好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出臺的各項清費減負措施和政策,繼續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收費標準。全面落實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切實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企業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保持價格穩定。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好生活必需品的生産供應,加強貨源的採購和調運,充實必要的儲備和庫存,確保市場供應不斷檔、不脫銷,維護市場價格保持基本穩定,滿足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密切關注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的上漲情況,通過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以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體生活,努力解決物價上漲對人民群眾,特別是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低收入群體生活造成的影響。
根據發展改革委的通知,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據新修訂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對惡性炒作和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態度要更堅決,行動要更果斷,措施要更得力,堅決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漲價行為,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和價格秩序。
發展改革委要求有針對性地選擇糧食、蔬菜、液化氣、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當地群眾喜愛的地方特色食品,柴油、化肥等生産資料,公路、水路客運和城市公交、出租車等交通運輸服務,與旅遊相關的住宿、餐飲、購物、停車、景點門票等領域作為價格監管的重點。對於查實的案件,要加大制裁力度,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極壞的典型案件,除給予經濟處罰之外,還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