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鄒平縣第二實驗小學的學生在做彩泥畫(2010年12月23日攝)。我國教育部近日公佈《教育部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刪除了《小學管理規程》第十二條中的“並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小學管理規程》第十二條原本內容為“小學對因故在非戶籍所在地申請就學的學生,經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準其借讀,並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刪除“並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讓小學收借讀費沒有了相關依據。新華社發(董乃德 攝)
山東省鄒平縣梁鄒小學的學生在朗誦《中華文化經典教育讀本》(2010年10月26日攝)。新華社發(董乃德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