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徐博)“十一五”即將結束,“十二五”即將開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就業工作在“十一五”期間取得顯著成效,2010年末,全國城鄉就業人員將達到7.9億左右。“十二五”期間,要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
這位負責人透露,“十一五”期間,全國城鎮新增就業5500萬人,農業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産業轉移就業近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3%以內。
到2010年末,全國城鄉就業人員將達到7.9億左右,其中,城鎮就業人員3.2億,比“十五”末增加4770萬人。三次産業就業人員的比重將達到39:27:34,與“十五”末的44.8:23.8:31.4相比,第二、三産業比重較大增加。非國有經濟就業的比重將由74.6%增加到78%。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實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的並軌。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開始整合為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實現各類勞動者公平競爭就業,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招人,供求雙方通過市場雙向選擇奠定了基礎。
同時,公共服務與經營性服務並重、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相結合的多層次、多元化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市場就業機制在解決青年就業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中發揮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間,普通高校畢業生累計2700萬人,畢業生離校時的初次就業率穩定在70%左右。
統籌城鄉就業取得新的進展,取消了對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各種限制,建立了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到2010年末,全國農民工總數將達2.35億人,其中外出務工1.5億人。
這位負責人説,我國促進就業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體系基本形成。頒布實施就業促進法,確立就業工作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地位,為推進就業工作的法制化和各項政策措施的長效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共補貼就業資金1597億元,比“十五”期間的682億元增加了915億元,增幅為134%。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制度和體系,初步構建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四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絡。
這位負責人表示,“十二五”期間,要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繼續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通過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實現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勞動者素質得到明顯提高,失業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者都能夠得到就業機會或處於積極準備就業的狀態,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基本形成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貫徹平等就業的原則,努力實現城鄉就業一體化,在部分地區率先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
具體來説,一是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責任。二是實施更加積極就業政策,形成促進就業綜合政策體系。三是緊密結合經濟發展,多渠道多形式地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鼓勵自主創業,促進充分就業。四是統籌城鄉就業,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五是大力開發人力資源,全面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六是加強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健全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七是搞好失業預防和調控,提高就業穩定性。八是實施促進就業的重大項目,提升就業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