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停車場內停滿待銷售的汽車(2010年10月11日攝)。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8日對外公佈的消息稱,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稅率徵收的政策,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後停止執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徵收,恢復10%的稅率。 新華社發(張春雷 攝)
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停車場內停滿待銷售的汽車(2010年10月11日攝)。 新華社發(張春雷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