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韓潔、徐蕊)記者30日從財政部獲悉,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將從2011年起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並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
根據財政部日前發佈的《關於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明年起,我國將教育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所屬企業,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直屬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文化部直屬中國東方演藝集團公司、中國文化傳媒集團公司、中國動漫集團公司,農業部直屬黑龍江北大荒農墾集團公司、廣東省農墾集團公司,以及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和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
同時,通知規定,從2011年起,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具體收取比例分四類執行,第一類為企業稅後利潤的15%;第二類為企業稅後利潤的10%;第三類為企業稅後利潤的5%;第四類免交國有資本收益。
根據通知公佈的企業分類名單,中國煙草總公司、中石油、中石化等15家央企被列為第一類企業;中國鋁業、中國有色等78家企業被列為第二類企業;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等33家企業被列入第三類企業;第四類企業包括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和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兩家。
2007年9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標誌著我國開始正式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根據不同行業適用不同比例的方式,我國最初將企業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具有資源性特徵行業企業,上交比例為凈利潤的10%;第二類為一般競爭性行業企業,上繳比例為凈利潤的5%;第三類為國家政策性企業,暫緩3年上繳或者免繳。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三年來,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對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中央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今年11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1年起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同時,兼顧中央企業承受能力和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規模,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