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月9日電(記者顏園園)“十一五”期間,西藏對礦産資源勘查與開發環境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先後作出了禁止開採砂金和砂鐵礦的決定,關閉了65家礦金礦山、36家砂鐵開採企業。
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廳長介紹説,2010年,西藏組織開展了7個地市所有選礦和部分重點礦山開採企業環保專項執法調研,關閉了9家選礦廠,對19家選礦廠進行掛牌督辦。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對26家選礦和16家重點礦山開採企業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拉薩市關閉了堆龍德慶縣境內的7家鐵選礦廠,對拉薩周邊砂石採挖管理混亂、亂採濫挖等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部分地縣環保部門探索建立了礦山駐廠環保監督員制度。
西藏獨特的地質發展史和良好的成礦條件,孕育了豐富的礦産資源。目前,西藏已發現礦床(點)、礦化點3000余處,涉及的礦種有102種,其中金屬礦産31種。探明和初步探明的礦産資源潛在價值達數萬億元。面對礦産“聚寶盆”,西藏自治區提出,要採取科學的態度,在開發資源的同時,重點加強礦産資源開採區的生態環境保護。
“十一五”期間,西藏逐步規範了礦産資源勘查階段環境保護工作,共審批礦産資源勘查項目環評文件和工作方案1118個。
據介紹,西藏已建立了環境信息報告制度,將重點污染源、重點礦山開採和選礦企業、重點建設項目以及群眾來訪舉報的環境問題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開展經常性的執法監察,定期報送相關情況。
今年,西藏將不斷加強礦産資源勘查與開發環境監管。出臺《關於加強礦産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從嚴格準入、嚴格審批、規範建設、嚴格試生産和竣工驗收、強化執法監管、嚴格責任追究等環節規範礦産資源開發行為,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恢復責任等長效機制,切實加強礦産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工作。嚴格礦産資源勘查、開發項目的環評審批,加大礦山、選礦企業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大對決定關閉、掛牌督辦的礦山和選礦企業整改落實情況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