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記者從天津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該市從即日起開展全市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通過一系列措施保障農民工工資足額發放。
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全面負責,分包企業直接負責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天津市建設交通委要求,總承包企業要及時支付分包工程款,對不能全額支付工程款或在結算中存在爭議的,要先確定一個暫定金額進行支付,優先用於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為落實這一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款支付情況進行監管,對由於拖欠分包工程款引發重大集體上訪事件而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將強行動用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應急週轉金等墊付被拖欠農民工的部分工資或生活費,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將在媒體曝光,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天津市企業將給予停止招投標、外地進津企業給予禁止進津或清除出市的處罰。
根據要求,元旦和春節期間,天津市將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集中力量深入開展專項檢查,開通舉報投訴渠道。另外,針對“兩節”期間拖欠工資問題矛盾突出的情況,繼續開闢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引導農民工通過調解仲裁等法律渠道維護勞動報酬權益。對拖欠工資爭議的仲裁申請,要及時受理,及時裁決,力爭在春節前辦結。(記者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