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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公佈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十大典型案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蘇州1月12日電 全國工商系統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三個多月以來,各地查辦了一批侵犯涉外商標和馳名商標權益的大案要案。為有力震懾不法分子,進一步營造保護商標知識産權強大聲勢,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2日在蘇州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了其中十大典型案例。

    這十大典型案例是:

    一、江蘇省江陰市工商局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世界一線知名商標商品案

    2010年12月8日,無錫市江陰市工商局查處一起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世界一線知名商標商品案,查獲涉嫌假冒愛馬仕、巴寶莉、普拉達、BOSS等78個世界知名商標的服裝、鞋子、眼鏡等物品2萬餘件,案值在5000萬元以上。現場還發現大量世界知名商標的吊牌、價格標簽,以及涉嫌網絡交易的電腦和部分網絡銷售訂單。

    經初步確定,該批貨物均為假冒商品。由於案情複雜且案值巨大,12月9日,江陰工商部門將案件依法移交江陰公安機關。

    二、重慶市工商局查處假冒“LV”“GUCCI”等國際知名品牌商標案

    2010年12月1日,重慶市工商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幹警對時代豪苑商務樓、渝都商業大廈、佰富酒店等大樓進行現場檢查,共計檢查11個經營門店,查獲涉嫌假冒LV、GUCCI、ROLEX、ARMANI、寶馬、勞力士、江詩丹頓、法拉利等世界知名品牌的各類物品近2800件,案值達2000萬元,涉及9個當事人。重慶市工商局對涉嫌犯罪的4家經營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立案刑拘5人、追逃1人。

    目前,重慶市工商局正在聯絡註冊商標權利人對查獲涉嫌侵權的商品作鑒定和確定案值。

    三、廣東省汕頭市工商部門查獲假冒知名化粧品商標案

    2010年11月12日,汕頭市潮陽區工商局在潮陽區和平鎮查獲一輛貨運車,現場檢查發現貨車上有涉嫌假冒的中華牙膏及化粧品等物品一大批。當天下午,潮陽區工商局聯合公安部門對貨車上的貨物進行清點,查明貨物裏包括涉嫌假冒安利、寶潔等公司的商品及高露潔、中華、雲南白藥牙膏等共813件,27個品種,涉案值高達1971萬元。

    11月20日,汕頭市潮陽區工商局將案件依法移送給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四、廣東省東莞市工商局查處假冒洗滌用品案

    2010年12月6日,廣東省東莞市工商部門根據投訴線索,會同公安部門對東莞某洗滌用品廠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扣其生産的假冒“MONA”“ARIEL”“IKA”“ROMA”“GUDA”“Maxima”等註冊商標的洗滌用品31噸、原料及半成品40噸、外包裝紙盒2100個、微電腦數控定量包裝機、薄膜封口機、電腦屏自動包裝機、輸送帶、攪拌機等生産設備一批,案值30萬元以上。

    12月20日,廣東省東莞市工商局已將該案移送東莞市公安局。

    五、上海市閘北區工商部門查處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註冊商標服裝案

    2010年11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閘北分局芷江西工商所在對轄區內一倉庫進行執法檢查時,在現場查獲大量涉嫌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註冊商標的服裝等共計5412件。

    經商標權利人鑒定,上述商品均係假冒侵權商品。因涉案金額較大,該案件已于12月17日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經偵支隊處理。

    六、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查獲假冒貴州茅臺酒商標案

    2010年10月28日,海南省工商局會同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海口市龍華路的一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當事人于某經銷涉嫌假冒的貴州茅臺酒共計637瓶,案值達76.13萬元。

    經鑒定,上述酒均為假冒商品。因本案案值巨大,涉嫌構成犯罪,海南省工商局已于案發當天將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批捕。

    七、福建省石獅市工商部門查獲假冒知名體育用品商標案件

    2010年12月7日,福建省石獅市工商局靈秀工商所在轄區內某倉庫中查獲涉嫌假冒“NIKE”商標的厚風衣2030件,薄風衣2850件,加厚風衣210件;涉嫌假冒“李寧”商標的厚風衣3040件,薄風衣1900件;涉嫌假冒“PUMA”商標的風衣1400件。涉嫌假冒侵權服裝共計11430件,其中有標價的服裝4880件,累計價值超過300萬元。

    12月31日,石獅市工商局將該案件移交石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2011年1月5日,石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正式簽收移送書。

    八、湖北省武漢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聯合查處銷售假冒“鴻星爾克”鞋案

    2010年12月6日,根據福建省鴻星爾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舉報,湖北省武漢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會同武漢市公安局和權利人對武漢市硚口區某體育用品商行一倉庫進行了檢查。現場檢查發現倉庫內存放有大量標稱“鴻星爾克”的鞋類,共計1655箱、19860雙,案值492.5萬元。

    經鑒定,上述商品均為假冒“鴻星爾克”註冊商標産品。經初步調查,2010年3月中旬,該體育用品商行于雲南昆明購進標稱“鴻星爾克”鞋1721箱,至案發日止,當事人已銷售66箱,銷售額3萬餘元,餘下未售完部分被工商部門現場扣留、封存。

    由於此案涉案數額較大,涉嫌犯罪,該案件已于12月29日依法移交武漢市公安局處理。

    九、甘肅省蘭州市工商部門查處假冒知名戶外鞋商品案

    從2010年11月底開始,甘肅省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對轄區內銷售涉嫌假冒知名戶外鞋的攤點進行跟蹤摸排。12月14日,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在公安部門的協助下,將白某為首的涉案人員9人以及涉案物品、涉案車輛一舉查獲,共查獲涉嫌假冒知名商標的戶外鞋696雙,以及用於運輸涉嫌假冒侵權商品的微型運貨車5輛,涉案金額達70余萬元。

    由於該案涉案金額巨大、案情重大,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依法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十、工商總局商標局扼制自然人葉某惡意註冊商標案件

    經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查,自然人葉某自2005年以來向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522件商標,其中有233件商標被他人提出異議,其中包括“愛馬仕”“登喜路”“Hermes”“Gucci”“普拉達”“Prada”“Bosch”等大量高知名度涉外商標,該申請人明顯出於非誠實使用意圖,搶注他人商標、“傍名牌”惡意明顯,嚴重擾亂了商標註冊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如核準上述商標註冊,可能會産生不良社會影響。

    專項行動期間,工商總局商標局將上述異議案件中的62件確定為專項行動重點督辦案件,提前加快審理。截至目前,涉及自然人葉某的233件惡意搶注商標異議案件均已裁定完畢,裁定結果均為異議成立,不予核準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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