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12日電(記者 席敏)記者12日從山東省審計廳了解到,山東省今年將進一步拓展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並將切實提高審計成果運用水平,把審計結果納入重大經濟決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案件處理的程序和處置機制中,增強經濟責任審計效能。
據山東省審計廳介紹,山東今年將進一步拓展審計監督範圍和層次,消除監督盲點,對法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全面進行審計,省級進行市委書記、市長同步審計試點,各市、縣全面開展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同步審計;重點開展黨委工作部門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實現常態化;不斷加大任中審計比重,增強審計的時效性和建設性。
山東省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主動接受審計監督意識,積極配合審計機關的工作,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