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月15日電(記者 任瑋)記者14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獲悉,財政部將寧夏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覆蓋範圍擴大到8個縣區,並將轉移支付資金額度由上年的3.77億元增加到6.49億元。
據了解,按照中央有關精神,財政部從2008年起建立對地方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制度,前期已覆蓋寧夏中南部地區6個縣。 2010年,自治區財政廳提出將寧夏鹽池縣、紅寺堡區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覆蓋範圍,並於近期得到了財政部的正式批復,這樣寧夏的西吉、隆德、彭陽、同心、海原等山區8縣(區)就全部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
據自治區財政廳介紹,通過實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項目建設,從政府、企業到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得到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管力度也得以加強。從2011年起,財政部門將充分考慮水源地、植被覆蓋、治理風沙、生態修復、生態補償等多方面支出因素,建立獨立的對市縣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辦法,鼓勵和引導當地財政加大對生態保護的投入,避免新的生態環境破壞,加快生態環境恢復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