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16日電(記者 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了解到,針對一些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偏大的問題,2011年及今後一個時期,內蒙古將進一步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的舉債規模。
2011年及今後的一個時期,內蒙古將繼續採取措施,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特別是加快建立融資平臺公司的債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統計報告制度,以實現對融資平臺公司的全口徑管理和動態監控。
內蒙古還將把政府性債務管理與財政赤字一起納入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的實績考核範圍,審計部門也將對地方政府舉債搞建設、花“過頭錢”的情況加大審計力度。
此外,內蒙古將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自治區和各盟市也將定期對政府性債務規模、結構和警戒水平進行風險評估,努力降低財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