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月21日電(記者 譚劍)“儘管政府對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十分積極,但實施過程中收效卻並不大。”湖南省政協常委、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樂壽長説,要進一步推動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這一新事物,需要明確各級政府職責,轉變工會職能,形成合力提高初次分配中勞動者的收入水平。
樂壽長説,近年來政府通過大力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彩虹計劃”,建立了企業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制度、工資協商指導員制度、工會部門工資集體協商考核等制度。但從對湖南部分企業的調查來看,已簽訂的合同大多內容貧乏、雷同,缺乏可操作性。職工對工資協商認知度低,企業被動應付、協商淪為“走形式”。
轟轟烈烈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為什麼遭遇冷場?樂壽長認為,政府“一頭熱”、職工和企業“兩頭冷”的現象説明,自上而下的“嵌入式”工資集體協商難度很大。據樂壽長介紹,以湖南為例子,2007年湖南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中部排第二位,到了2008年已落到了第四位、2009年落到第五位,呈逐年下降趨勢。同時,職工工資增長速度低於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增長速度,工資總額佔GDP的比重也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樂壽長説,按照湖南省總工會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到2012年底,工資集體協商要在湖南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建制率達到80%,50人以上已建工會企業建制率達到100%。樂壽長表示,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轉變觀念,明確政府、企業和工會各方職責,改變工資集體協商政府“一頭熱”的現象。
樂壽長建議,在將工資集體協商及勞動者收入與經濟同步增長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的同時,加大力度培養職業化的工資集體協商專家,允許工資集體協商第三方力量如社會談判專家、專業談判公司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