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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上海重慶試點 我國房産稅改革大幕開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視點:房産稅改革大幕開啟

    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 韓潔、何雨欣、朱立毅)備受關注、醞釀已久的房産稅改革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

    上海、重慶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的改革試點,這意味著我國房産稅改革大幕正式開啟,標誌著財産稅對調節財富分配將發揮更大的作用。

    兩市試點邁出改革第一步

    “上海、重慶試點標誌著我國房産稅改革終於邁出了歷史性的第一步。”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説。

    縱觀我國30多年改革開放歷程,任何一項大的改革都有一個“摸著石頭過河”的試驗過程。儘管從公平、規範的角度和國際經驗看,房産稅應對個人擁有的住房普遍徵稅,但鋻於歷史原因和現實情況,我國目前對個人住房普遍徵稅的條件尚不成熟。

    對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7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為積極穩妥地推進房産稅改革,當前有必要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的改革試點。

    “先試點後推廣是我國推進改革的成功經驗,這個經驗也適用於涉及利益非常複雜的房産稅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説。

    專家指出,房産稅改革試點“靴子落地”,傳遞出的改革信號,有助於加快完善我國財産稅改革進程,對於穩定市場預期大有好處。

    “中國現行的稅制體系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財産稅,而開徵房産稅意味著中國財産稅缺失狀態的終結。”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説,我國現行稅制由於缺少財産稅體系,難以實施對構成貧富差距的基礎環節——財産存量的調節,一旦對居民個人住房開徵房産稅,則意味著政府握有了可對包括收入、消費、財産等多個環節實施稅收調節的相應手段,這對於正處在轉型關鍵期的中國至關重要。

    對此,蘇明也指出,按照房産稅試點城市的規定,住房面積小的居民會享受減免稅,而住房面積大、價值高的就要多交稅。由此,房産稅將成為我國調節收入差距和財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徵收房産稅有利於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試點方案回應百姓期盼

    房産稅改革,因其與“居”的密切關係,一直成為老百姓關注的焦點。隨著上海、重慶房産稅改革試點的啟動,百姓關注改革終將會給自己帶來何種影響?改革如何回應低收入、困難群體的期盼?

    從逐漸浮出水面的上海、重慶改革試點方案來看,老百姓最關注的房産稅是對增量住房徵收還是對存量住房徵收已有答案:目前兩市都已明確主要以增量住房徵稅為主,對存量住房觸及較少。

    對此,秦虹指出:“從增量住房入手進行改革試點,涉及面小,可以減少試點初期改革的難度,有利於試點的順利推進。同時,把徵稅的重點明確指向了新增的投資者,有利於約束住房投資行為的進一步擴大。”

    從國際實踐看,雖然各國房産稅的徵收範圍普遍涵蓋所有住房,但在稅制設計上都普遍體現出對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充分考慮以及對困難群體的特殊關照。

    “稅收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調節財富的佔有和收益,是對財富的二次分配。”高培勇指出。

    事實上,房産稅的改革不僅有利於我國財産稅體系的完善,對我國地方稅體系的健全也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説,作為地方稅的一個重要稅種,房産稅今後將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為地方政府提供更高的公共服務水平打下堅實的財力基礎。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説,房産稅的重要作用是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從兩市辦法看,改革試點徵收的收入將用於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公共服務領域,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

    影響房價的關鍵在於供求

    雖然在房價一次次創下新高後,人們對房産稅的市場調控作用更為期待,專家也有不同看法。

    “房産稅的主要作用在於調節財富分配和完善財産稅制。”郭慶旺説,雖然它對調控房地産市場有一定作用,有利於房地産市場長期健康發展,但從住房銷售價格的核算來看,房産稅與房價的關係不是很直接。

    對於經歷了十多年高速發展的樓市而言,對個人住房開徵房産稅無疑對深化房地産改革,引導住房的合理消費、投資等方面將起到前所未有的作用。

    秦虹認為,房産稅是對所購房産按價值量年年徵收,無論是自住型購房者,還是投資型購房者,其影響都不容忽視。

    “對自住型購房者來説,徵收房産稅有利於引導居民合理住房消費。買房者除了考慮購買時的交易成本,還要考慮房屋持有過程的成本,從而需要根據收入理性地確定要買多少套房子,買多大面積的房子。而對投資型購房者來説,必須重新權衡持有成本和未來收益間的關係。因為有了持有成本,未來收益是否可以涵蓋購買和持有的所有成本就增加了不確定性,因此投資者必會更加謹慎。”秦虹説,對市場預期肯定有影響。

    事實上,房産稅對房地産市場的深遠影響,還體現在有利於促進節約用地。蘇明指出,我國人多地少,人均土地佔有量有限,徵收房産稅在引導百姓理性購房的同時,也有利於引導對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從而促進我國房地産市場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然而,由於房産稅確實增加了房産持有者的持有成本,人們也擔心這種成本會轉移到房價和租金上。但是專家指出,增加的這些成本能否全部轉嫁出去,最終還是要看轉讓時房地産市場的供求關係,要看是否有人願意接受轉讓或出租的價格。

    “雖然房産稅增加了持有成本,但這很可能會導致投機性購房者減少囤房數量,住房供給量會有所增加,從而有可能會減輕房價上漲壓力。”郭慶旺説,況且,房産稅並不是購房時的價格組成部分,從道理上講,它不會是導致房價上漲的直接原因。

    秦虹進一步指出,不可忽視的是,2011年住房的供應量將明顯增加,今後政府調控房市的政策不放鬆,加上切實增加有效供給,房價大幅上漲的概率就會大大降低,如果房價漲幅不能較大地超過成本的增加,投資房産也就無利可圖了。

新華視點:滬渝房産稅開徵,向樓市傳遞哪些信號?

    新華社上海1月27日電 “劍指”投資投機性需求,保護合理購房需求,用於保障房建設等“民生之需”……備受關注的上海、重慶兩地房産稅方案27日終於露出真容。房産稅試點究竟向樓市釋放出哪些信號?

    打擊投資投機性需求

    根據上海27日出臺的《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徵收的對象為: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同時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予以扣除。

    “如果一個三口之家,原來已擁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則人均住房面積已超過免稅標準,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免除標準的部分面積,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産稅。”上海市財政部門負責人舉例説明。

    稅率方面,上海體現出“差別化”: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則由統計部門每年公佈。

    重慶作為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宣佈從1月28日開始向個人房産徵收房産稅。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主城9區內存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徵收房産稅,這涉及10%的人數,主要針對富人群體徵稅,其稅率為0.5%-1.2%。

    黃奇帆介紹説,重慶市房産稅改革試點採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徵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徵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稅範圍。

    “這是對投資投機性需求的精準打擊。”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説,房産稅開徵後,增加持有環節的成本,短期內必定會對試點城市的房地産市場造成利空影響,將有助於抑制投資投機需求,有利於穩定房價。

    “有保有壓”照顧合理購房需求

    房産稅的徵收,是否會增加普通購房者的成本、是否會“殃及”剛性需求?這是市場十分關注的問題。從目前的方案看,滬、渝兩市的房産稅對各類購房需求是“有保有壓”,並照顧到了合理的購房需求。

    上海的《辦法》規定了幾種退還、免徵房産稅的情況。比如,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産稅,可予退還;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産稅等。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説:“房産稅不會影響合理的購房需求。”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則表示,重慶房産稅徵收範圍只涉及10%的人群,主要針對高端房産業主和炒房客,不會增加普通百姓的購房負擔。與此同時,為減輕首次購房者的負擔,重慶繼續保留實施首次購房按揭貸款抵扣個稅的財政補貼政策,確保百姓剛性購房需求。

    增資金“活水”“援建”保障房

    房産稅作為地方稅,其收入進入地方的“錢袋子”。目前在上海、重慶的試點階段,房産稅收入規模較為有限。但隨著徵稅對象、稅率以及地區的調整、擴大,房産稅將成為十分可觀的地方“財源”。如何使其避免成為地方的“私房錢”而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殊為關鍵。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説,在世界許多國家,房産價格高,繳稅多,用於教育和治安的資金多,納稅人直接從中受益。我國包括房産稅在內的財産稅與其他稅在用途上是沒有區別的,納稅人繳納財産稅沒有真實感受到財産稅的受益,“應考慮房産稅的特點,讓其直接惠及納稅人,來調動納稅人的積極性,以及感受到納稅的必要性”。

    國務院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充分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標,改革試點徵收的收入將用於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從目前上海、重慶兩地公佈的細則看,房産稅用於保障房建設的意圖均十分明確。

    “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的融資是困擾各地的難題,房産稅能起到多大的‘支援’作用,值得關注。”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傑説。

    多位專家還建議,應借房産稅改革之機,推進地方財稅制度的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的決策和監督機制,保證稅收所得用於公共品與公共服務的提供。(記者 葉鋒 魏宗凱 徐旭忠 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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