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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困難群眾安心過好節——104億元中央補貼追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新華社記者 韓潔、焦國棟、林艷興)臨近春節,山東省濟寧市梁山縣楊營鎮侯寺村74歲的低保戶侯憲君領到了100元一次性春節生活補貼。

    “現在物價漲得特別快,有了這筆錢,我打算買件棉衣暖暖和和過春節。” 侯憲君説。

    樸實的話語道出了百姓心聲,也承載著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牽掛。

    104億元春節“紅包”心繫困難群眾

    1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1年春節前為全國8600多萬城鄉困難群眾發放104億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補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

    這是繼2009年春節前中央財政首次以一次性補貼形式為困難群眾發放生活補貼之後,第二次以這種形式為全國城鄉困難群眾發放春節“紅包”。

    不過,與兩年前發放補貼旨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進一步擴大內需相比,今年中央再發春節補貼則是重在緩解近期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體帶來的生活壓力。

    根據國務院部署,此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的標準為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50元,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每人100元,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和新中國成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每人180元。全國將有8600多萬群眾受惠。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截至1月31日12時,各地已為8597.4萬補貼對象發放了春節生活補貼,佔應發補貼對象的99%,已發放補貼資金102.4億元。除了西藏自治區考慮到藏族同胞的民族習慣,要求各地在藏曆新年(3月5日)前將生活補貼發放到位,以及個別邊遠地區難以短時間內發放到人外,全國其餘地方均能于春節前將生活補貼發放到位。

    中央:全程監管資金髮放 嚴禁擠佔挪用

    104億元生活補貼資金,寄託著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全國8600多萬困難群體的春節關懷。為了確保資金能及時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財政部和民政部等有關部門採取了哪些措施監管資金去向?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後,財政部、民政部在19日當天就下發了《關於下達2011年城鄉困難群眾生活補貼補助資金的通知》和《關於下達2011年優撫對象等人員生活補貼資金的通知》,向各地下撥了104億元補貼資金,並要求各地及時將資金撥付到位,切實加強和規範資金的使用管理,做到資金髮放公正、公平、透明,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挪用。

    為了及時掌握各地發放進度,兩部門還從25日起建立日報告制度,要求各地每日上報已發放生活補貼的人數、資金數量等工作進展情況。

    此前,為應對物價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大部分省區市出臺並實施了價格臨時補貼政策,有的還自行制定了發放“兩節”慰問金和春節“餃子費”等補貼政策。104億元中央生活補貼發放後,是否會對已經出臺的補貼政策産生影響?

    針對這一問題,財政部主動與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溝通,加強指導,並要求各地不得因中央出臺生活補貼政策而減少或取消地方已明確的補貼政策,不得將中央補助資金抵頂地方安排的資金,以保障中央補貼政策的順利落實。

    考慮到春節前為城鄉困難群眾發放生活補貼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財政部、民政部明確規定要以現金形式一次性發放補貼,可以包括現鈔發放,也包括以銀行卡(存摺)形式發放;但不允許以購物卡、實物、代金券等形式發放,也不允許分次發放。通過明確發放形式,規範發放程序,確保各地發放工作公開透明、公正公平。

    地方:迅速行動 確保補貼及時發放到位

    中央補貼資金下發後,各地如何落實行動確保春節“紅包”一一發放到困難群體手中?

    山東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處長宋新生告訴記者,20日下午山東省財政廳接到中央春節前為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的電報通知後,連夜將兩部通知及貫徹意見傳達到全省所有市、縣(市、區)。同時,當晚加班完成了資金分配方案的制訂工作並於21日將中央分配給山東的近4.6億元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資金分別下撥至各市、省直管縣和省直有關部門。

    山東省濟寧市市中區低保對象葉士鎮27日順利領到了生活補貼,他激動地對記者説:“從電視上看到中央為照顧我們困難群眾生活,城市每人發150元生活補貼,沒想到這麼快就發下來了,特別感激黨和政府的關懷。”

    據山東省財政廳測算,此次補貼資金共惠及山東城鄉困難群眾377.7萬人,目前全省發放工作已全部完成。

    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也了解到,此次中央財政共安排江西省的城鄉困難群眾一次性生活補貼資金3.6億元,惠及285萬城鄉困難群眾受益,其中城市低保對象93萬人,農村低保對象150萬人,農村五保對象23萬人,城鄉重點優撫對象等19萬人。

    採訪中,各地一致反映,去年冬天以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改善民生政策,如應對物價上漲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在春節前發放城鄉困難群眾補貼等,非常及時,深得民心。特別是本次春節前發放城鄉困難群眾生活補貼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城鄉困難群眾的關懷和照顧,同時也體現了中央財政以人為本、讓困難群眾更多沐浴公共財政陽光的理財理念。

    此外,天津、重慶、雲南、寧夏、江蘇、西藏等省份在中央出臺困難群眾生活補貼政策前已經為困難群眾發放了節日一次性補貼。目前,這些省份都按照財政部、民政部的要求,落實中央生活補貼政策,沒有因為中央出臺補助政策而減少或取消省級財政已經明確的向困難群眾發放的生活補貼,確保困難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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