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許曉青、張辛欣)“‘一節廢電池壞了一畝地’,這個説法並不誇張,千萬別讓廢電池危及國家糧食安全。”長期從事農村經濟工作的全國人大代表盛亞飛對記者表示了他的擔憂。
盛亞飛代表説:“不要小看一節廢電池,把它丟在農田裏,就是産生多種重金屬污染的源頭。”
“由於社會公眾對隨意丟棄廢舊電池的危害不甚清楚,回收市場也較為混亂,這無意中大大降低了耕地品質。”盛亞飛代表説,“其危及國家糧食安全的性質,與減少耕地數量是一樣的,所産出的農産品危害消費者健康,則更是貽害無窮。”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漢民也計劃向大會提交書面建議,希望儘快建立“民用高危廢棄物品處理體系”。
周漢民委員説,近年來,廢棄電池、節能燈管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隱患日益增大。目前已有相關法律法規對回收電視機、電腦等電子産品進行了規定,但上述法律法規還存在著兩方面的不足:一是“重大輕小”,二是“重利益、輕危害”。
他分析説,雖然廢舊電池和節能燈管體積小,回收處理利益也小,但因其含有多種重金屬,其危害性極大。這些重金屬一般不能通過自然降解的方式轉變為無害物質,一旦進入土壤和水源中,將産生長遠而嚴重的環境污染。在一些發達國家,這些廢棄電子産品都被列為“高危廢棄物”,建立專門的回收、處理系統。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子産品生産和消費國,亟待儘早建立廢棄電子産品回收處理體系。
一些代表委員建議,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儘早擴大廢棄電子産品回收目錄的覆蓋面,尤其要覆蓋所有使用重金屬的廢棄電子産品。對有關高危廢棄電子産品處理利用的研究、推廣、産業化給予最優先和最優惠的政策支持,切莫讓這些廢棄電子産品危及國家糧食安全和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