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3月20日電(記者 涂洪長)黨政領導和機關單位帶頭植樹、林業部門監督落實造林任務、全省城市啟動“綠化美化年”活動、交通部門打造5300公里的公路“綠色長廊”……今年是全民義務植樹活動30週年,以此為契機,森林覆蓋率冠居全國的福建在全省範圍內展開綠化造林“總動員”。
為推動全社會“愛綠、護綠、植綠、興綠”意識,福建省今年提出全民義務植樹“八個一”的目標要求:即1個人種植3-5棵樹或完成相應的綠化勞動,1個村新建1片景觀林,1個鄉鎮新建100畝,1座縣城新建300畝,1座城市新建1000畝森林公園或城市片林、林帶,1個縣(市、區)興建1處以上義務植樹基地、1條以上森林通道示範段,1個設區市爭創1個以上省級“森林城市”。
同時,造林綠化倡導“全黨動員,全民動手”,在全省廣泛開展種植“公僕林”、“巾幗林”、“共青林”、“雙擁林”、“長生樹”、“常青樹”等各種紀念林、紀念樹和認建認養綠地、保護名木古樹等活動。
根據規劃,2011年底,福建全省城市規劃建成區綠地率將達到36%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
據福建省林業廳介紹,今年該省將完成造林綠化650萬畝,爭取到2013年全省森林覆蓋率凈增長2個百分點,達到65%,到“十二五”末森林覆蓋率達到65.5%。
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開展30年來,福建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由5.8%提高到40.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由2.03平方米提高到10.8平方米。特別是森林覆蓋率達63.1%,居全國首位,成為水、大氣、生態環境質量全優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