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江蘇省加強司法權運行監督 11種行為將從重處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3月22日電(記者 王駿勇)江蘇全省100多名各級法院院長20日收到了江蘇省高級法院制定下發的一份“文件”,規定法官在行使司法權過程中,有影響生産經營和社會穩定、明知犯錯不採取補救措施造成損失等違規行為的,將從重處理。

    據江蘇高院監察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加強對司法權運行的監督制約,江蘇高院通過對審判、執行、對外委託鑒定、審判管理環節司法權運行的重要環節和關節點進行梳理、整合,專門制定了《關於加強對司法權運行監督制約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提出具體執行、監督、制約要求和違規處理的措施。

    記者了解到,對法官違規行使司法權,江蘇高院規定了“從重處理”的11種行為,包括明知已犯錯誤,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造成損失或者影響擴大;推卸、轉嫁責任,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或者包庇他人;隱匿、偽造、銷毀證據,或者串通、唆使他人隱匿、偽造、銷毀證據及作偽證;阻撓他人交代或者檢舉揭發;打擊報復檢舉揭發人等。

    根據“規定”,對法官違規行使司法權的,江蘇法院將按情節分別進行誡勉談話、紀律處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同時將建立健全司法問責制度,切實做到“有權就有責、失職必追究”。

 
 
 相關鏈結
· 江蘇與澳門簽署備忘錄促兩地旅遊合作跨越式發展
· 江蘇圍繞“兩個率先”加快推進交通重點工程建設
· 江蘇水環境轉好 南水北調東線水質達標率為100%
· 江蘇10部門聯合啟動“民生金融創業惠民”工程
· 江蘇建立孤兒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 江蘇城鄉供水管理條例實施 保居民喝上"無憂水"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