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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特約評論員:維護憲法權威 保障法制統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特約評論員:維護憲法權威 保障法制統一
——五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

    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新華社特約評論員)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的一條寶貴經驗。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法制統一,對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法制統一,是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做好立法工作的內在要求,是立法工作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單一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是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建立統一的現代市場體系的保障。同時,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文化、社會發展很不平衡,國家又處於深刻變革之中。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國家實行統一而又分層次的立法體制。

    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法制統一,始終貫穿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踐,體現在科學和諧統一的法律體系和統一而又分層次的立法體制上。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第五條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這為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提供了憲法基礎。從共同綱領、第一部憲法到1982年憲法及四次重要修改,都是從最高法律的層面對經濟社會進行約束規範,以充分體現憲法的權威性。始終堅持維護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權威地位,嚴格依照法定權限、遵循法定程序開展立法工作,從而形成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法律體系,使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突出憲法權威,同時賦予地方更為廣闊的立法空間,是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重要體現和特徵。1982年憲法將國家的立法權由1954年憲法規定的僅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擴大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並賦予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肯定了1979年制定的地方組織法賦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力的制度,適合我國國情的立法構架逐步得到確立。在其後修改的地方組織法中進一步擴大了地方的立法權,賦予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會也有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力,分層立法的體制趨於完善。這樣就形成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集中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前提下,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限結構。這種立法體制既維護了法制統一又妥善照顧地區特點和差異,使法律具有更好的實施基礎,有力地推進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歷史進程。

    維護憲法權威,還體現在對現行法律的清理和審查方面。在憲法的指導下,對現行法律法規進行集中清理,並加強對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這樣保證了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同憲法相抵觸,保證了行政法規不同法律相抵觸,保證了地方性法規不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保證了法律法規的規定之間銜接協調、不相互矛盾,從而保障了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

    當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正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任務,對我國民主法制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堅決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法制統一。

    堅持以憲法為依據和核心,就必須自覺按照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維護法制的統一。遵循憲法的精神要求,就必須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從人民長遠、根本的利益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只有這樣,才能使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為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發揮出規範、引導、保障和促進的積極作用。

    必須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加強新法的制定和現行法律的修改完善。當前,要抓緊研究制定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法律,尤其要圍繞“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對社會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節能減排、碳排放交易、新能源新行業等加強跟蹤研究,開展深入的立法探索。同時,嚴格遵循憲法精神,抓緊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加強對各種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使法律體系內部始終保持和諧協調,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把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法制統一落到有法必依上。“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只有通過具體有效的貫徹落實,法律才能對經濟社會生活起到規範和引領作用。不斷完善監督的方式方法,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和檢查,使一切社會活動都在法律規範的框架內運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統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成就令人鼓舞。但要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法制建設仍任重而道遠。站在新的歷史起點,歷史賦予的使命光榮艱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立法工作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必將以新的成績,為實現“十二五”規劃藍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證,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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