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27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最新提出,將在2012年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保盡保,確保所有城鄉居民老有所養。
記者27日從浙江省政府發出的《關於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獲悉,該省的目標是,到2011年底全省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1250萬人以上,參保率達到90%;到2012年底參保人數達到1330萬人以上,參保率達95%以上,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保盡保。
浙江省2009年起在全國率先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凡是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有戶籍的老年人,按規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礎養老金。
截至2010年末,浙江省享受基礎養老金的老年人達578萬人,月人均領到的基礎養老金為6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