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30日電(記者 沈翀)湖北日前出臺細則,要求各地堅決落實新一輪房地産調控政策,並在今年4月底前公佈今年的住房建設計劃。
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內容分為五大方面,包括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和稅收政策,明確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限購措施,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以及落實工作責任等內容。
通知要求,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要抓緊編制2011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十二五”住房建設規劃,並分別於2011年4月底前和10月底前向社會公佈。各地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同時,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和稅收政策,堅決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嚴格執行對個人銷售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全額徵收營業稅。
通知強調,各地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明確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限購措施並向社會公佈。
為確保政策落實,年底前,湖北還要完成省級房地産基礎信息數據平臺建設,基本實現省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市(州)系統數據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