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31日電(記者 梁鋼華)珠江4月1日12時起首次進入為期兩個月的全流域禁漁期。這是我國繼海洋伏季休漁和長江春季禁漁之後,實施的又一項江河流域水産資源養護制度。這是記者3月31日從農業部珠江流域漁業管理委員會獲悉的。
珠江流域歷來是我國傳統的魚米之鄉,包括西江、東江、北江三大水系和珠江三角洲,主幹流貫穿雲南、貴州、廣西、廣東、湖南、江西六省(區),流域面積44萬平方公里。近年來,受珠江流域經濟高速發展、水域污染、水上工程建設和捕撈過度等因素的影響,珠江主要經濟魚類資源日益衰退,一些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已難覓蹤跡。
根據國家漁業法有關規定和保護珠江生物資源與生態環境的迫切需要,農業部決定在珠江水域實行禁漁期制度。禁漁範圍包括珠江的幹流、重要支流和通江湖泊,禁漁江段總長度為5365公里,禁漁時間為每年的4月1日12時至6月1日12時。各省(區)也可在執行統一禁漁規定的基礎上,適當延長禁漁時間。禁漁期間在禁漁水域範圍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農業部珠江流域漁業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吳壯表示,為更好地恢復區域魚類種群,農業部將在4、5月期間,在流域部分區域進行人工增殖放流,數量在600萬尾以上。同時為強化對禁漁水域的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將聯合執法檢查,在漁民多、漁船集中的重點區域巡航執法,整治轄區內非法捕撈現象。
據悉,在禁漁期內,流域內的漁民困難戶將可以申請獲得補助。目前,禁漁期補助的工作已經交給各地民政局去執行,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困難漁民的補助金額,並將這些漁民納入最低社會保障體系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