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4月1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嚴格管理公務員隊伍,包括對行為不當或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務員作適當懲處。去年4月至年底,12名公務員被革職,當中9人觸犯盜竊、性罪行、偽造文書等刑事罪行,另有3人因擅離職守的不當行為被革職。
據香港媒體報道,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12日向立法會提交的一份文件指出,去年4月至年底,有236人因為干犯不當行為,被施以迫令退休、降級等不同程度的懲罰,當中有93人被警告,其次是被譴責與嚴厲譴責,分別有47人與30人。
公務員事務局負責人表示,公眾對更好的公共服務期望日益提高,亦要求公務員對工作有更高行政問責性和透明度,以及讓公眾能積極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務員事務局會推行更適切的人力資源管理措施以應對相關情況,例如為有關的公務員提供針對性培訓、在有充足理據下增加人手、重整工作流程,以及更廣泛應用信息科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