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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總經理因“天價酒”事件被停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4月15日電(“中國網事”記者鄭天虹、馬曉澄、張琴)網帖曝光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公款購買“天價酒”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新華社“中國網事”15日下午從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獲悉,該公司15日下午召開幹部會議,宣佈了中石化黨組的決定:由紀檢監察部門、人事部門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對廣東分公司“天價酒”事件展開調查,廣東分公司總經理魯廣余停職配合調查,中石化油品銷售事業部副總經理夏于飛臨時主持廣東分公司工作。

    對於網帖曝光內容,中石化廣東分公司承認購進了這些酒,但表示是“用於非油品經營”。許多網友紛紛繼續質疑,這些天價酒到底流向了哪?天涯還出現了流向分析帖,對天價酒是送給有關部門還是內部奢侈消費掉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中國網事”記者對這個所謂“經營”進行追蹤調查發現,這批酒部分被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以稍高於進貨價、卻遠遠低於市場價轉賣給兩家專營酒類的商行。這個轉賣行為,恰恰發生在有人向相關部門舉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購買天價名貴酒之後。中石化廣東分公司這樣的“經營”,令人生疑。

    “中國網事”記者通過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知情人拿到12張“廣東省商品銷售統一發票”複印件,顯示“中石化廣東廣州石油分公司”將442瓶白酒和59瓶紅酒賣給了廣州兩個酒類專營商行。

    這12張發票複印件,顧客名稱分別是“廣州天河某貿易部”和“廣州市黃埔某酒業商行”,開票日期全部是2010年10月20日。其中8張開給“廣州天河某貿易部”,“品名規格”寫的是“白酒”,單價為1661元;7張“數量”是60瓶,1張22瓶,合計442瓶,總金額為734162元。4張發票開給“廣州市黃埔某酒業商行”,“品名規格”是“紅酒”,3張“數量”是18瓶,1張5瓶,合計59瓶,單價均為5327元,發票共4張,總金額為314293元。

    知情人還向“中國網事”記者提供了這些發票的“開票明細”,顯示共向天河某貿易部出售茅臺飛天360瓶,茅臺30年16瓶,茅臺50年24瓶,茅臺15年42瓶。四種單價相差一兩萬元的酒,在發票上,“單價”卻只有一個:1661元。

    “中國網事”記者請人為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賣給廣州天河某貿易部的這442瓶茅臺酒算了一筆賬:

    網帖發票顯示,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從貴州購進茅臺飛天單價約為494元,30年為5982元,50年為10255元,15年為2563元,這442瓶酒進貨總價約為62萬元。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以73萬元賣給天河某貿易部,獲利11萬元。而這批酒在市場上的零售總價為124萬元。也就是説,從中石化進貨價到市場零售價,差價是62萬元。其中51萬元的利潤空間,留給了天河某貿易部。

    這樣平價轉賣緊俏貨,是什麼生意經?面對疑問,中石化內部知情人士這樣回應:去年有人在舉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購買天價名貴酒,公司就開始“成批成批便宜地賣給其他單位”,處理掉一部分。

    “中國網事”記者14日下午來到這兩家商行。“黃埔某酒業商行”店長説,這批貨是朋友介紹的,價格相對其他渠道的要好些,“那是我們唯一一次與中石化做買賣。”

    據“天河某貿易部”店員説,商行老闆是做化工行業的,有關係才能拿得到茅臺等高檔酒,進價也相對便宜。

    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不少員工質疑,公司此次百萬金額以上的購酒是否遵循了中紀委等部門“三重一大”制度的規定,即重大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都要經過領導班子討論研究決定?

    中石化集團已派出調查組于14日赴廣東就天價酒事件展開調查。調查組在回應中説,公司關注到互聯網和傳統媒體對所屬廣東石油分公司“天價酒”事件的評論和報道。公司黨組高度重視,緊急召開黨組會,決定立即派出聯合調查組赴廣東,對事件開展調查。如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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