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朱立毅)近期,我國一些新聞媒體在有關核輻射的報道中,經常使用“西弗”作為電離輻射劑量當量的計量單位名稱。對此,質檢總局計量司負責人指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有關規定,應使用希〔沃特〕等法定計量單位名稱。
在電離輻射防護中,“劑量當量”是反映電離輻射對生物組織危害程度的物理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中規定:劑量當量的單位是焦耳每千克(J/kg),專用名稱為希〔沃特〕(Sievert),簡稱希,單位符號是Sv。1希〔沃特〕(Sv)等於1000毫希〔沃特〕(mSv),1毫希〔沃特〕(mSv)等於1000微希〔沃特〕(μSv)。
質檢總局計量司的這位負責人説,《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1984年發佈)中規定:報刊、刊物、圖書、廣播、電視,從1986年起均要按規定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國際新聞使用非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者,應以法定計量單位註明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