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 王思海)北京市藥監局發佈2011年第1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47個藥品品種的147條違規藥品廣告被曝光,且均為平面媒體發佈。其中,“鹿茸參鞭酒”“天賜康”等11種藥品廣告違規情節嚴重,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任意誇大適應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
記者18日從北京市藥監局了解到,該局為嚴厲打擊違法發佈藥品廣告行為,對北京市27個電視頻道、32份報紙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1月份共發佈藥品廣告16796條,其中147條廣告有“違規行為”,涉及藥品品種47個,均為平面媒體發佈。部分廣告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及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據了解,在47種藥品中,有19種是處方藥,共在大眾媒體違規發佈廣告45條。其他藥品廣告還存在未經審查發佈、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等行為。目前,北京市藥監局已將上述違規情況通報工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涉及廣告違規情節嚴重的藥品分別為:張裕集團中亞藥業生産的鹿茸參鞭酒,天津達仁堂生産的夜尿寧,陜西去病藥業生産的除障則海甫片,陜西去病藥業生産的療癬卡西甫散,華天寶藥業生産的華天寶牌肝鬱調經膏,東阿澳東藥業生産的芪仙補腎膠囊,青海普蘭特藥業生産的十味乳香膠囊。此外,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天賜康、天光下消丸、補肺丸、克淋通膠囊的藥品均未標示生産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