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關注道交法修正案草案:我國擬修改法律重罰醉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鄒偉、羅沙)為與即將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有關規定相銜接,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將一律吊銷駕照,並在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與之相比,修正案草案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增加了5年內禁駕的處罰。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作出上述刑事處罰規定後,不需要再實行拘留處罰,因此,修正案草案刪去了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拘留的規定。

    根據修正案草案,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這意味著,一次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駕駛人將永遠失去從事這一工作的機會。

    關注立法·道交法修正案草案:我國擬修法重罰假牌套牌車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鄒偉、羅沙)當前,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及使用假牌證、其他車輛牌證等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日益突出,而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存在明顯的罰與過不相適應。鋻於此,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此類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

    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處罰,並將罰款從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

    同時,修正案草案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行為增加了10日以下拘留的處罰,並將罰款從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3000元。

    根據修正案草案,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罰款從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

    酒後駕車肇事或將面臨終生禁駕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鄒偉、羅沙)為有效懲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對此類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酒後駕車肇事可能將面臨終身禁駕。

    修正案草案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修正案草案大幅提高了對酒後駕車的罰款額度和暫扣駕照期限: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改為6個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拘留和2000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處罰,將罰款從500元提高至5000元,並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相關鏈結
·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熱議“醉駕”
· 北京3月1日起實行醉駕與交強險費率聯絡浮動制度
· 南京市道路交通新規不實行“醉駕肇事終身禁駕”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