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青島鰲山邊防派出所警官在轄區碼頭組織漁船民學習新《條例》。5月1日起,山東省將開始實施《山東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對一些涉及沿海船舶違規違法行為作出了更詳細的處罰規定。今後出海船舶、出海生産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攜帶出海邊防證件的,將最高處以1000元罰款;出海船舶未按照規定編刷船名、船號或者船名、船號模糊不清出海的,將最高罰款5000元。新華社記者 李紫恒 攝
4月26日,青島鰲山邊防派出所警官姜文博(左一)在轄區碼頭組織漁船民學習新《條例》。新華社記者 李紫恒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