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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內蒙古烏審旗小學坍塌事故係違規操作所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呼和浩特5月3日電(記者 賈立君)經專家現場鑒定,5月1日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在建第二實驗小學報告廳支撐模板坍塌事故,是因施工單位違規操作造成的。

    事發當日,由內蒙古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鄂爾多斯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內蒙古第二水工勘測設計院、鄂爾多斯市宏圖設計院等單位的4名高級工程師和1名工程師組成的專家組,開始現場勘測並查閱相關工程資料進行鑒定、論證。5月3日下午,專家組經過分析形成一份鑒定報告。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中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的標準,該工程屬於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組織專家論證。專家組調查發現,該工程無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方案,且未組織專家論證。

    專家組介紹,按照工程要求,該工程模板支撐體系立桿墊板應有足夠強度和支承面積,且支撐體系必須設置雙向掃地桿。而專家組現場勘測發現,該工程模板支撐體系立桿墊板下鋪寬度300毫米左右的竹膠板,沒有設置掃地桿,不滿足規範中的構造要求。同時,該工程存在梁底增加的承重立桿為假支撐,沒有伸至地面;梁底承重扣件有部分為單扣件,不滿足扣件抗滑移承載力要求;模板支撐體系架管壁厚不足3毫米等系列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操作行為。

    專家組分析後得出如下結論: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擅自盲目施工;所採用的原材料、模板支撐結構體系不滿足規範要求,且模板支撐體系搭設在鬆軟砂土上,不滿足承載力要求,因此導致模板支撐體系失穩。間接原因是,監理單位未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未阻止施工單位的違規行為;該項目安全生産管理混亂,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新建的烏審旗第二實驗小學總建築面積為28668.6平方米,其中報告廳共計一層,層面結構為井字梁樓蓋,結構高度9米,最大跨度為30.4米,建築面積678.40平方米。該工程位於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嘎魯圖鎮,由鄂爾多斯市勇泰熱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興建、中國建築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陜西榆林市榮岩地質勘探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內蒙古合眾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湖南星沙建築有限責任公司承建。該工程于2010年5月開工建設,計劃2011年秋季建成後擬捐贈當地政府使用。

    5月1日11時40分左右,烏審旗新建的第二實驗小學建築工地的報告廳支撐模板發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5人受傷,目前2位輕傷人員已出院,3名骨折傷員無生命危險,施工方負責人、監理人員、技術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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