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廣大外地車主戲稱為“進城費”的上海市貸款道路通行費將減半徵收。記者日前從上海市有關部門獲悉,在2010年4月調整出租車貸款道路通行費徵收標準的基礎上,上海將從5月10日起,繼續調整貸款道路通行費徵收標準,在下調出租車貸款道路通行費的同時,對其他車輛徵收標準也予以下調。
據介紹,調整後的上海市機動車輛(包括常駐上海的外省市車輛)徵收標準為:出租營運小客車每月75元/輛;個體出租小客車每月38元/輛;小客車每月75元/輛;貨車每月68元/噸。滬C牌照車輛、摩托車及其他按費率徵收的車輛徵收標準也按原標準減半徵收。外省市入境車輛按原標準減半徵收,具體為:20座以下客車每次每輛15元;20座以上客車每次每輛25元;摩托車每次每輛5元,貨車按不同噸位也相應有所調整。(記者 沈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