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記者 黃小希)記者6日獲悉,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佈了5起侵權盜版案件,群眾舉報成為案件線索重要來源。
據介紹,為深入推進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各地“掃黃打非”部門高度重視和加強舉報工作,深挖辦案線索,大力查辦案件,不斷加大對侵權盜版犯罪活動的刑事打擊力度,又連續判決多起侵權盜版案件。
這5起侵權盜版案件具體情況為:
河北廊坊“9·20”批銷盜版圖書案。2010年9月,河北省廊坊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根據舉報,協調當地公安機關聯合行動,在兩個倉庫查獲盜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的建築標準類圖書75542冊,涉案碼洋379萬餘元。2011年3月7日,廊坊市安次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犯罪嫌疑人鄭連海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其餘涉案4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六萬至八千元不等。
崔桂花侵犯著作權案。2010年11月,崔桂花在星宇電器商店內出租、出售光盤時,被青島市城陽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當場查獲各種非法電視劇、電影、歌曲類音像製品2047張。2011年1月26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崔桂花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蔡金田侵犯著作權案。2010年11月,青島市嶗山區文化局文化稽查大隊在進行例行檢查時,在蔡金田的出租房內查獲盜版音像製品1239張。經審理查明,蔡金田自2009年到2010年11月期間,一直無證銷售音像製品。2011年3月8日,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蔡金田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富振華侵犯著作權案。2010年11月,青島市城陽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在富振華位於城陽市場步行街的攤位當場查獲各類非法光盤1680張。2011年3月15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富振華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
浙江寧波販賣非法音像製品案。2010年,寧波市江東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在一居民小區內查獲一處非法存儲、銷售音像製品的窩點,當場收繳非法音像製品2382張。經查,涉案人員虞某以暫住房為據點,多次販賣盜版音像製品。近日,江東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虞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自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群眾舉報已成為破獲侵權盜版案件的重要線索來源,希望廣大群眾繼續踴躍撥打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等舉報電話,或登錄中國掃黃打非網(http://www.shdf.gov.cn),點擊首頁右側的“在線舉報”。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聯合舉報中心將及時收集、核實舉報信息並交有關部門查處,還將按照相關獎勵辦法對舉報人進行獎勵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