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5月9日電(記者鄒偉)泛珠三角(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警務合作首屆聯席會議9日在廣東深圳召開。這標誌著繼東北、環首都、西北、泛西南、蘇浙皖滬、中部五省等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建立之後,覆蓋全國的七大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全面建成。
會議審議了《泛珠三角警務合作聯席會議章程》,泛珠三角九省區公安廳負責人簽署了《泛珠三角警務合作框架協議》,並決定建立打擊刑事犯罪、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9項具體警務合作機制。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會上指出,去年以來,區域警務合作取得重大進展,陸續建立的六大區域警務合作機制在實戰中顯示了強大生命力。2010年在廣州舉辦亞運會、亞殘運會時,警務合作已經體現到亞運安保工作的各個方面,成功構建了環粵安保圈,建成了182個環粵環穗檢查站,為確保“平安亞運”奠定了堅實基礎。建立泛珠三角警務合作機制,順應了維護穩定工作的大勢,體現了警務改革的方向。
黃明強調,各地公安機關要突出特點、圍繞實戰,紮實推進區域警務務實合作。圍繞重大活動安保加強合作,將今年8月在深圳舉辦的“大運會”安保作為當前加強警務合作的首要任務,努力實現“平安大運”目標。圍繞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合作,加快建立居住證制度,探索交通違法行為異地處罰。圍繞打擊區域性犯罪加強合作,針對當前辦理跨區域犯罪案件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主偵單位牽頭、相關地方密切配合的偵辦模式,實行“一地立案、各地協作,聯合行動、全面偵辦”。圍繞處置突發事件加強合作,健全完善跨區域聯勤指揮機制,加強公安特警隊建設,及時提供跨區域支援,加強信息交流共享,提高預警預防能力。
黃明表示,各地公安機關要拓寬警務合作範圍,鼓勵省際、地區、部門、警種之間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協作關係,努力形成全警“大合作”格局。完善協作運行機制,健全組織運行、協調指揮、信息共享等工作規則,完善警務合作響應預案,推動警務合作走向制度化。推動實現優勢互補,加強對流動人口犯罪、毒品犯罪、涉槍涉爆犯罪等重點問題的研究,加強合作、共享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