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5月17日電(記者 張曉松、胡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17日説,不久前公佈的《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已把“廣告創意、廣告策劃、廣告設計、廣告製作”列為鼓勵類,這是廣告業第一次享受國家鼓勵類政策,為廣告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持依據和空間。
甘霖是17日在福州召開的“2011海峽兩岸廣告高峰論壇”上説這番話的。
甘霖説,“十二五”規劃綱要首次提出“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規劃綱要作為國家中期發展戰略,對廣告業發展的指導性意義深遠,定位準確,方向明確。目前正在制定的“十二五”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也將提出廣告業發展的目標、任務,重大工程以及保障措施。
“廣告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組成部分和文化産業中的重要構成,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期。”甘霖説,“順應形勢,抓住機遇,整體推進,科學發展,不僅是廣告業自身發展中要面臨的突破,更是國家發展戰略環節中的一項內容。”
目前,我國廣告從業人員已達150萬人,行業經營總額超過2300億元,廣告市場擁有24萬戶經營單位和1萬多家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