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記者 江國成)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7日介紹,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進蔬菜生産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産經營成本,在穩定蔬菜價格,保護菜農利益的同時,保障城鎮居民生活。
發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指出,近年來,國家繼續狠抓“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落實工作,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我國蔬菜的生産和流通取得了長足發展,生産規模不斷擴大、産量大幅增長、品種日益豐富,滿足了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消費需要。但運輸距離長、流通環節多、經營成本高、抵禦災害能力弱等矛盾也逐步顯現,加上一些地方蔬菜自給率降低,加劇了蔬菜價格的異常波動。
為降低蔬菜生産經營成本,穩定蔬菜價格,保護菜農利益,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採取措施,確保蔬菜生産過程中的用水、用電價格,要按照農業用水、用電價格執行;大型農貿市場用電、用氣、用熱價格實行與工業同價,用水價格執行非居民用水價格或現行工商業用水價格的較低標準。蔬菜冷鏈物流中的冷庫用電實行與工業用電同價。
發展改革委還要求各地嚴格執行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加強市場收費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強化價格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支持性價格政策落實到位;嚴肅查處農貿市場對經營戶的亂收費、亂攤派行為,繼續保持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加強農産品電子交易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操縱合約價格等違法行為。
根據發展改革委的通知,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區要安排不少於30%的價格調節基金扶持蔬菜等農副産品生産、流通和銷售領域的溫室大棚、冷庫、平價商店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尚未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區,2011年底前要依法建立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發展改革委還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政策,進一步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提高蔬菜自給率;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則,合理規劃包括批發市場、社區農貿市場、平價菜店在內的城市農産品市場體系;建立健全符合當地實際的蔬菜儲備體系,提高城市蔬菜應急供應能力;推動開辦基本蔬菜品種的政策性保險,發展訂單農業、長期購銷合同等産銷銜接關係,抵禦蔬菜生産流通風險,穩定蔬菜供應和市場價格。
農業部召開新聞通氣會判斷當前及今後蔬菜産銷形勢
前段時間,我國部分地區以葉菜類為主的個別品種價格大幅下跌、出現滯銷賣難。5月6日,農業部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未來一兩個月價格走勢,判斷當前及今後的蔬菜産銷形勢,進一步抓好蔬菜産銷新的工作安排等。 >>>詳細內容